33歲的法國男子分手後,10個月內不斷打電話與傳簡訊給前女友,合計2萬1807次,導致他今天被判10個月有期徒刑與1300美元罰款。事後他表示,自己的行為「真是愚蠢」。
這名男子曾因憂鬱住院治療,擔任教師的32歲女友2011年與他分手後,心情一直無法平復。
這名來自隆河(Rhone)的男子打這麼多電話與簡訊,只是要求前女友感謝他把房子修好了。
他告訴里昂(Lyon)法院:「我當時的想法是,如果她把整修房子的錢還給我,或跟我說謝謝,我就不會再打電話。」
所以他就一直打一直打,平均一天73通以上。
前女友律師說:「女方封鎖男子的電話,結果對方打到女方父母家,還有女方工作的地方。」
負責本案的律師告訴法新社,男子還得接受心理治療,而且禁止聯絡前女友。
2萬次 / 10個月 x 30日 = 67次/日
一個鐘頭 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