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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及其妻誹謗罪成  賠償23萬元
發 展 局 局 長 陳 茂 波 及 其 妻 許 步 明 涉 嫌 誹 謗 案 , 陪 審 團 退 庭 商 議 約 7 小 時 , 裁 定 兩 人 誹 謗 成 立 , 需 要 向 3 名 原 告 人 , 合 共 賠 償 23 萬 元 。
事 發 在 3 年 前 , 與 訟 人 發 電 郵 予 漢 基 國 際 學 校 及 學 生 家 長 , 指 控 校 董 盧 光 漢 包 庇 子 女 考 試 時 作 弊 。

原 告 人 透 過 律 師 在 庭 外 宣 讀 聲 明 , 表 示 他 與 家 人 十 分 感 激 正 義 得 到 伸 張 , 與 訟 人 對 他 及 兩 名 子 女 作 出 的 惡 意 指 控 毫 無 事 實 根 據 。

今 次 裁 決 不 單 只 清 除 對 他 與 家 人 的 不 公 義 , 陪 審 團 的 裁 決 帶 出 明 確 訊 息 , 成 年 人 不 能 惡 意 誹 謗 無 辜 的 孩 子 而 不 需 承 擔 任 何 後 果 , 又 希 望 沒 有 家 庭 需 要 經 歷 這 樣 一 個 苦 難 。

http://rthk.hk/rthk/news/expressnews/20140930/news_20140930_55_1041587.htm

Good3Bad0
2014/09/30, 8:53:19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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