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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開腔逐點反擊 批評禁制令判決人士
高等法院批准小巴公司就佔領旺角申請的臨時禁制令,除再觸發旺角的佔領人士提出上訴和申請暫緩執行禁制令之外,亦不時有人公開抨擊法官的判決,又指禁制令只是民事性質,故不值得遵守。甚至近日接連有幾名重量級的法律學者和法律界人物,都公開質疑法庭批出今次禁制令的法理依據,和只能在緊急情況下才批准單方面的禁制令申請的原則。
但素來特立獨行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就逐個論點反駁。他先指根據司法程序第113條,如被告是不知名人士或人數眾多,市民可單方面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所以是有法律效力,也非不恰當的程序。
而有關迫切性的問題,湯家驊直言,不少對此質疑的人士,「他們不太了解司法程序」。他解釋,禁制令是要保障個人和企業的基本權益,如果他們每天蒙受的損失是數以百萬元計,在明知被告不能償還,甚至未能確認被告誰屬時,為要及早停止相關損失,更須盡快完成其相關禁制令申請。
對於有人認為律政司介入民事的禁制令不恰當,他強調由法庭頒發的任何法令,公眾都要遵守。若執達吏不能令法令得到遵守,所有執法人員都有責任秉行公義,去執行法令。他就看不到有關法令有那些地方不合公義,違反法治精神。他強調,如果人人都覺得法庭的判決不對而不遵守,哪上訴程序的作用就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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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素來特立獨行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就逐個論點反駁。他先指根據司法程序第113條,如被告是不知名人士或人數眾多,市民可單方面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所以是有法律效力,也非不恰當的程序。
而有關迫切性的問題,湯家驊直言,不少對此質疑的人士,「他們不太了解司法程序」。他解釋,禁制令是要保障個人和企業的基本權益,如果他們每天蒙受的損失是數以百萬元計,在明知被告不能償還,甚至未能確認被告誰屬時,為要及早停止相關損失,更須盡快完成其相關禁制令申請。
對於有人認為律政司介入民事的禁制令不恰當,他強調由法庭頒發的任何法令,公眾都要遵守。若執達吏不能令法令得到遵守,所有執法人員都有責任秉行公義,去執行法令。他就看不到有關法令有那些地方不合公義,違反法治精神。他強調,如果人人都覺得法庭的判決不對而不遵守,哪上訴程序的作用就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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