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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禁制令令上訴駁回,旺角最快周一清場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上訴庭昨駁回佔旺臨時禁制令的上訴申請,拒絕暫緩執行禁令。原告潮聯小巴代表律師稱,最快下周一清除路障,預留周末讓佔領者小心考慮是否退場,又稱將有小巴司機以代理人身分,替原告執行禁制令,但沒回應確實人數及是否潮聯員工。

義工申請上訴許可及暫緩執行佔旺臨時禁制令,昨被判敗訴。該義工吳定邦表示失望,指法官只聽取原告一方說法,沒理會佔領者感受。吳指已與其他旺角佔領者商討,決定清場時不會與執達吏「硬碰」,稱「(佔領)運動唔重要,人命先最重要」。他相信清場當日旺角不會失控,稱會留守清場前最後一刻,然後自行離開。

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稱,據知有藍絲帶及綠絲帶人士揚言陪同執達吏清場,陳警告他們「唔好借機抽水,否則唔會罷休」,又指若上訴至終審法院須有憲政理由,法律團隊現時仍在審視當中。

原告潮聯小巴代表律師陳曼琪指,最快下周一清除路障,將有小巴司機以代理人身分替原告執行禁制令。

上訴庭法官於判詞指出,臨時禁制令沒逼使警方執行拘捕權,最終決定權仍在警方手上,亦澄清向違令者講解禁制令概要及作出警告,應由執達吏進行,而非警方,指以上條文都是保障被告。

法官明白現時政治環境特殊,導致不合法的佔領運動出現,法庭介入只因佔領運動侵害部分市民權益,令市民申訴透過法律解決。若市民終感法律無助解決問題,並失去信心,只會逼使市民或選擇以不合法途徑私下解決,令社會變得更混亂及無法無天。

另外,涉及被告霍偉邦及原告兩個的士公會的佔旺禁制令案,法官昨頒下書面判詞,批准原告修改禁制令字眼,同時拒絕被告一方就批准修改一事提出上訴。法庭將於下周開庭,商討如何進一步修改禁令標題。

案件編號:高院雜項三○二八、高院民事二一○四──二○一四。
Good0Bad0
2014/11/22, 1:09:39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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