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大中華膠】六七暴動
人造花廠工潮
1967年4月,位於新蒲崗大有街的香港人造花廠分廠發生勞資糾紛。當時工廠頒布了極為嚴苛的規定,包括損壞生產機器的工人不會發放工資、廠方不允許工人請假等。勞資雙方談判不果,廠方更在4月28日以「生意收縮」為由解僱92名包括勞方代表的工人,並關閉分廠的射出機部。[5][6]

工潮在5月4日開始惡化,部分工人強行入廠要求資方談判,又在工廠外張貼大字報及毛主席語錄。警察訓練分遣隊到場戒備,封鎖附近道路,有工人甚至阻止廠方出貨。5月6日,約150名工人在廠外集會,抗議資方解僱,並要求與資方談判,下午4時許廠方再度被在場工人阻止出貨,管工與示威工人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調停不果,局面更趨混亂,防暴隊採取行動,逮捕21名工人,過程中亦造成多名示威工人受傷。事後,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主席馮金水與兩名代表到黃大仙警署交涉,卻遭當局扣押[5],並被控非法集會。

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在5月7日晚上,舉行控訴大會,指事件是警方「有計畫、有組織、有預謀的對我愛國工人和愛國同胞進行瘋狂的迫害」;同日下午,港九工會聯合會派出楊光和郭添海等人會見警務處處長提出「嚴重抗議」,警方代表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而不予回應[7],而左派報章《大公報》社論開始將事件政治化[5]。之後北京報紙稱「港英政府行為是民族迫害,鎮壓群眾是野蠻的法西斯暴行」,支持「香港市民上街抗暴」。

5月11日,香港工聯會和各行業工會派員前往新蒲崗人造塑料料花廠慰問罷工的工人,工人囤駐在新蒲崗街道與警員發生流血衝突,警方派出由620多人組成的防暴隊以木製子彈開槍鎮壓,工人則以石頭和玻璃瓶襲擊警員。[8]警方到黃大仙徙置區搜捕騷動者,期間一名13歲少年死亡(左派稱於黃大仙徙置區第26座外被防暴隊打死[9];亦有說指是被群眾石塊擊中[5]。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橫禍。)。鑑於事態嚴重,政府宣布當晚9時半起在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警員取消休假並隨時候命。工聯會在5月12日召開緊急理事會議,宣布成立「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同日騷動持續,警方在中午在東頭邨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騷動至5月13日蔓延至黃大仙東頭徙置區和土瓜灣,大批群眾在街上聚集,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又攻入新區辦事處和學校搗亂。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警察訓練分遣隊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18時開始,局勢至5月14日才稍為平息[10]。

鬥委會成立及宣傳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在5月15日清晨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爵士(英語:Sir Donald Hopson),遞交外交部的抗議聲明,把騷亂事件定性為「英國政府勾結美帝國主義反對中國的陰謀」,又指「港英當局利用人造花廠勞資糾紛,對中國居民和工人進行迫害」,要求英國政府責成港府接受工人和居民的正當要求、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等5項條件。當日,有紅衛兵到北京的英國駐華代辦處門前示威,《人民日報》亦發表題為「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的評論員文章,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立場[10]。中國銀行亦在中環總行的屋頂裝上揚聲器,進行革命宣傳。

港督戴麟趾不為所動,在15日及18日兩度發表聲明,強調「維持和平與秩序,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最懇切的願望」,港府將盡力促使本港恢復安寧。英國政府在18日亦發表聲明,強調警方行動已保持克制,將全力支持港府履行維持法律及秩序的責任[10]。

北京支持的消息對左派產生鼓舞,《文匯報》、《大公報》等左派報章廣泛報導,左派陣營更在16日於土瓜灣工聯會工人俱樂部舉行會議,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員有104人,而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通過對港英政府「法西斯迫害」的抗議書[10]。同日,在大陸政府組織下,北京40萬群眾遊行至英國駐華代辦處,而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遊行前曾指示外交部,表明遊行隊伍須格守「不衝、不進、不砸」[11]。

5月18日,北京市委舉行各界人士支援香港鬥爭的十萬人大會。以周恩來為首的中共中央領導人出席了大會。由於副總理兼外長陳毅正在受批判,所以由副總理兼北京市革委會副主任謝富治發表講話。除了譴責港英當局的"法西斯暴行",重申外交部聲明中的幾條要求外,他又宣布,"香港同胞學習,宣傳,運用和捍衛毛澤東思想是他們絕對的、神聖的、不侵犯的權利。香港英國當局沒有任何權利干預。"[12]

鬥委會在成立翌日,楊光、費彝民等17名鬥委會代表到港督府,要求向港督戴麟趾呈交「反對港英法西斯暴行抗議書」被抗諸門外,眾人在港督府門外揮動《毛主席語錄》及高呼口號。同日,香港政府成立由副輔政司韓美洵(其後改由姬達出任)領導的宣傳委員會,專責發布新聞、製作短片、引導輿論、地區組織等政治宣傳工作,其他成員包括霍德、楊啟彥、麥理覺等[13]。

20日,港督府一度成為集體抗議示威的主要目標。港府重申要維持秩序,限制到港督府請願人數,抗議行動於是轉到中環花園道和皇后像廣場一帶。港九各地陸續有集會和示威,參加者除工人外,亦有學生及其他群眾,期間拱北行政府新聞處舊址(今長江集團大樓)播放歐西流行曲去鎮壓示威者。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察訓練分遣隊發射催淚彈鎮壓。22日,中區的騷亂更加嚴重,示威者與警員發生流血衝突,167人被捕。暴動的工人及學生以左派報館、銀行、國貨公司、學校等為據點,出動示威,襲擊警員及行駛中的公共運輸。防暴警察到場以催淚彈驅散後,示威群眾即迅速撤回據點,讓警員疲於奔命,當局最後要在香港島區實施宵禁,是香港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宵禁。23日起,巴士、電車、煤氣公司、天星小輪等亦開始出現定時罷工。

罷市,七名反英示威工人死難

輔政司 祁濟時在港督戴麟趾離港休假後宣誓署任護督的情況,他與何禮文(華民政務司、署理輔政司)和姬達(防衛司、港督特別助理、副輔政司(特別事務))成為港府應對左派暴動的核心決策人物
同年6月3日及10日,《人民日報》刊登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社論。

6月6日,大埔十七村青少年及學生成立鬥委會。澳門一群和字頭三合會成員發表公開信,號召洪門兄弟團結同胞抗暴。

6月7日晚,「天星」渡輪,油麻地渡輪和九龍倉三個單位的工人,聯合舉行反迫害鬥爭大會。同日廣州十萬人集會聲討港英當局,海口,佛山等地也爆發了群眾遊行。[14]

6月8日,港英當局防暴隊進入港英工務局屬下的電器機械廠鎮壓示威的工人。424個工人被捕,工人徐田波被捕後死於警署。當日下午,防暴隊又到中華煤氣場,驅散示威工人,逮捕六十名工人,工人黎松和曾明遇難。次日大公報發表社論,《暴行再升級了,抗暴也要再升級!》。同日港英當局搜查左派據點銀都戲院。6月10日,港英政府機構與英資企業一萬多任務人加入罷工的隊伍。香港新華社社長梁威林,午夜發電報給戴麟趾,為近日港府的一連串血腥鎮壓,提「最嚴重抗議」。[15]

6月11日沙頭角舉行反英抗暴示威,群眾包圍警署,解放軍及民兵高度警戒。6月12日香港七百艘漁船,共六千漁民乘船到鹽田,參加深圳沙頭角之聲討大會。6月13日香港新華社社長梁威林發表談話,指中國人民有權居住香港,可以自由回國,但絕不容許當局以莫須有罪名將香港同胞遞解出境。同日兩萬漁民海上反暴遊行。「防暴隊」突襲太古船塢職工宿舍,拘捕六個工人,事後通緝七人。[16]

6月15日銀都戲院被吊銷執照,香港新華社社長梁威林提最強烈抗議。6月18日,大陸試爆第一顆氫彈,香港左派大受鼓舞。6月19日維園女皇像被潑漆油、塗標語。[17]

6月22日,香港十家大專學院成立了「反迫害鬥爭委員會」,大專學生們在自己的學院里散發傳單與標語。在英皇和皇仁兩著名的官立英文書院,也先後出現許多傳單和標語。同日左派工人各界為「三烈士」組成治喪委員會,要求港英當局交出三位烈士的遺體。[18][19]

6月23日晚,港英軍警到港九樹膠塑料業總工會鎮壓工人,衝突中拘捕七十餘人,工人鄧自強被槍擊致死,工人鄒松勝和羅進苟在被捕後死於警署。

次日的6月24日,左派工會發動聯合大罷工。約6萬名工人響應。政府及公共運輸工具公司強硬對付罷工,將曠工僱員即時解僱。同日尚比亞共和國總統卡翁達在北京舉行的答謝宴,中國總理周恩來在宴會上發言指出:香港的命運取決於香港的愛國同胞和七億中國人民,而絕不取決於一小撮英帝國主義者;中國人民決心根據形勢需要,給予香港愛國同胞以一切支援,直至勝利為止。[20]

6月25日,沙頭角聯鄉會委員會在為三位烈士開追悼會時,防暴隊進入鎮壓,左派稱當場打死一名村民。[21]

6月26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就23日港警襲擊樹膠工會、24日在沙頭角武裝鎮壓向英方提出抗議。同日被逮捕的卲氏工人李安及王煜森被提上法庭時,已奄奄一息,無法站立,李安在送院途中死亡,王煜森傷重留醫。

6月27日,左派學校罷課一天。6月29日,左派發動聯合大罷市,副食品價格一度上漲。銅鑼灣的中國國貨公司,都掛出了「愛國烈士」黑白的大頭照面向路人,都是死難工人徐田波、黎松、曾明等。[22]

6月28日廣州海陸空三軍和群眾八萬人集會,聲稱準備給予香港同胞一切支援。

6月29日,6位死難工人的「烈士家屬」舉行記者招待會,向港英當局提出五項要求:,一、必須在一個星期內公布烈士死因;二、撥出永久墳場把烈士們安葬於同一個墳場內,並建築紀念碑;三、不得阻撓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為烈士舉行葬禮的要求;四、交出並嚴懲殺人兇手;五、賠償一切損失。烈士家屬在會上指責港英當局不敢公布死因並企圖毀屍滅跡阻撓家屬領取烈士遺體進行安葬。同日,寶安縣集會遊行抗議港英當局。[23][24]

反英示威工人街頭被射殺和土製炸彈襲擊
同年7月2日,罷市停止。7月8日,沙頭角槍戰發生,此時香港出現傳言指北京準備收回香港,中英雙方互相抗議。7月10日,周恩來傳達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指示對香港「不動武」。

7月初後,港英的鎮壓手段不斷升級,香港警察在街頭多次射殺左派工人,搬運工人鄭浙波,馬烈於西區被警察開槍射死,麥志華,何楓,余秀文等多名工人都被警察開槍射殺。7月16日,港九油漆總工會會員蔡南,朱日基被港英警察槍殺後,以斗委會、油漆工會為首,左派的行動進一步升級,開始以罐頭罐製造土製炸彈及珠江汽水的汽水瓶來製造燃燒彈襲擊警署,並以鏹水(鹽酸和硝酸的混合物)從高處襲擊經過的警車及公共運輸,左派學校的實驗室成為了炸彈的製作工場。港府則對左派還擊,首次出動英軍搜查左派工會。之後陸續派軍警搜查各左派據點,使用緊急法例權力,拘捕及關押部份左派分子頭目,將他們拘押在摩星嶺白屋的政治部囚室,部分人之後被遞解出境。7月11日。警方首次攻打華豐國貨公司,向公司內發射燃燒彈、催液彈。[25]7月12日,香港政府同時於港九兩地同時實施宵禁,是暴亂爆發兩個多月來的第一次。同日下午五時,大埔鄉事會會所首次發生土製炸彈爆炸。[6]

7月16日,港英當局試圖強行埋葬「七烈士」遺體,遭到左派譴責,7月17日工人集會追悼「七烈士」。同日7名記者被逮捕,7月20日港英當局判決新華社記者薛平入獄[26][27]

8月4日,政府出動訪港英軍航空母艦上的直昇機從天台降落,上下夾攻左派在北角的據點、位於英皇道與糖水道交界、大型國貨公司華豐國貨所在的僑冠大廈。航空母艦HMS Hermes (R12)派出軍用直升機降落至僑冠大廈天台,軍警進入大廈逐家逐戶搜捕左派人士,主要目標之一為A座24樓4號室的學友社。當日英軍派出之直升機亦曾試圖降落至新都城大廈和明園大廈天台,惟該兩廈天檯面積不足以讓直升機降落,軍警遂游繩而下。大搜捕之翌日,位於僑冠大廈之華豐國貨公司竟能照常營業。警隊在大廈內除搜出各式炸彈武器外,還發現有設備完善、包括有手術室的「戰地醫院」(但在當年運動參與人士製作的《六七回望紀錄片》里否認有「戰地醫院」炸彈武器之事,也因此港英搜捕大廈並未遇到任何抵抗)。凡是被發現家裡藏有「毛主席語錄」,都要被抓去。警方抓走了斗委會副主任,漢華中學校長黃建立和幾個華豐工人,培僑中學校長吳康民因在三號晚離開僑冠躲過被捕。警方撤走後,北角的左派青年學生集合於華豐國貨公司前面示威抗議港英搗亂民居。在這次示威中,掩護青年學生的工人們,開始用假炸彈封鎖要道阻攔軍警,為九月的真假炸彈陣埋下伏線。[28]

8月9日,根據緊急法令,警隊封閉多間左派學校及發出煽動言論的左派報社,包括《香港夜報》、《新午報》和《田豐日報》。八月十五日,港英當局逮捕了五名記者,其中兩個為新華社記者,另外三個是《文匯報》與《大公報》記者。同日港英警察進入長城電影公司的影星傅奇和石慧夫婦家中,並逮捕了他們。因在五月間參加九龍英資青洲水泥廠外工人罷工的『慰問團』,以及曾經參加港督府抗議示威,罪名為「涉及當前動亂",被關入摩星嶺集中營。[29]

因為港警多次街頭逮捕毆打甚至開槍打死工人,使用了卡賓槍、臼炮、裝甲車、直升飛機多種武器,不但在近距離開木彈,甚至使用實彈,工人聲稱出於自衛,為阻礙警察行動在街頭擺放地雷陣,在港九各處鬧市放置真假炸彈。[30]炸彈上多數以大字寫有「同胞勿近」表明並非針對普通市民,電車、巴士、街道上都有發現。炸彈雖然攔阻警察行動起到一定的效果,但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外,人心惶惶,更造成無辜死傷。一名七歲女童及其兩歲弟弟即在北角被一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負責拆除炸彈的警隊爆炸品處理課及英軍拆彈專家亦有被炸死或炸傷。

曾參與「六七事件」的名導演嚴浩指當時所謂的街頭上的「炸彈」,大多是當時港英政府的誣衊誇大,「街道邊到有咁多炸彈,我哋都無炸藥,都唔知啲炸彈點爆。」[31]對於北角兩名兒童被炸一案,左派聲稱並非要道,左派的樹人小學就在附近,左派分子不太可能把炸彈放在自己門口。炸彈放置地是一個T型死胡同且放置於車尾箱上,根本起不到攔阻的作用,此炸彈是否左派放置被左派分子質疑。[32]

紅衛兵火燒英國代辦處
8月19日中國政府將駐北京路透社記者格雷軟禁,報復香港判新華社記者薜平坐監,後來港督戴麟趾將當時刑期最長的大公報記者黃澤嘅刑期由1971年2月減到去1969年12月,而當黃澤喺12月2日放出之後兩日,北京才放返格雷。

8月20日下午中國外交部提議向英國政府提出限時照會,要求港英當局48小時內取消對三家香港報紙的出版禁令,釋放十九名被關押的駐港記者,否則一切後果由英國政府負責,並在報紙上公布。[33]8月22日下午48小時時間到,英國駐北京代辦處被紅衛兵放火燒毀,駐華代辦柯利達被紅衛兵毆打,並強迫其給毛澤東像下跪。柯利達堅決拒絕[34][35]。《人民日報》報導:「首都紅衛兵和革命群眾一萬多人昨晚涌到英國駐華代辦處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在門前舉行了聲討英帝反華罪行大會,並激於義憤,對英國駐華代辦處採取了強烈的行動。」8月23日凌晨,周恩來總理緊急召見外事口造反派組織代表,強烈譴責了這次違法行為,後來在1971年3月2日接見新任英國代辦譚森時就這次事件向英方作了正式道歉。[36]之後幾天,中國駐英代辦處也受到英方的報復,中國使館人員和英國警察發生肢體衝突,有的還舉著毛主席語錄,幾名外交官受傷,期間還有英國的中國支持者前來支持中國使館。[37]1971年中國外交部出資為英國代辦處修復房屋工程峻工。

林彬之死
香港市民對暴力行為普遍出現反感,很多不受左派控制的傳媒都反對暴動論,支持政府及警隊維持秩序和治安。當中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多次在節目內對鬥委會的目標和行為加以諷刺及貶斥;並以《欲罷不能》為節目名稱,暗諷左派的罷工號召未能成功癱瘓香港。其稱工人為「無恥無良無能污穢邋遢下流賤格的港共分子」,當時左派已經有多人死難感到十分憤怒,有人寫信打電話警告林彬,林彬在電台上說道﹕「左仔,儘管放馬過來吧﹗」[38]8月24日,林彬離開窩打老道山寓所往商台上班,途中被人伏擊。兩名偽裝成修路工人的凶徒將林駕駛的汽車截停後,放火將林及其堂弟林光海燒至重傷,二人其後死於醫院。林在救護車一度甦醒,並向妻子大喊:「左仔害死我咯!」。林彬死後其家屬被接往台灣,其人靈位也被列入台灣的中華民國忠烈祠,有左派人士認為其不是一般的播音員。[39]

事發當天「地下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發表公告,指事件是「向林逆作出民族紀律的處分,嚴厲懲罰,以示儆戒」。宣布林彬四大罪狀:1,通過電台散播仇視偉大祖國的言論,2,勾結美英帝國主義,投靠蔣邦。3,為港英推行奴化教育鳴鑼開道,4,污衊愛國同胞是暴徒為港英當局的血腥鎮壓歌功頌德。

《大公報》在他遇害翌日以「地下突擊隊鋤奸 敗類林彬受重傷」為題,譴責他為「對於愛國同胞極盡污辱誣蔑之能事」、對殖民地政府「認賊作父」。該報又稱呼林彬為「林逆」,細數其「罪狀」,「此人一向在反華宣傳中充當爛頭蟀角色……他天天叫囂,用盡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語言,把祖國的革命群眾稱為暴民。」林彬被殺後,左派中有人匿名承認責任,稱林彬為「民族敗類,港英走狗」;並聲稱仍會繼續「制裁其他敗類」。事件中無人被捕,至今仍為懸案。[40]

《明報》社長查良鏞(金庸)亦因為在報章內明確反對文革及暴動,收到死亡恐嚇而一度離港暫避。

直至10月以前,真假炸彈未告平息。左派學校校園、門口、左派機構門口也都出現炸彈,表明警方要以牙還牙。10月底,政府為提高市民信心及製造太平氣氛,推出本土的香港節,以增強香港人對香港的歸屬感,抗衡左派的十一國慶及右派的雙十國慶,左派則以數百大小真假炸彈阻止市民參加。最後,因為得不到市民支持,到了12月中,周恩來不得不向香港的左派下令停止炸彈風潮,持續8個月的六七暴動以失敗告終。

左派控訴港英虐待監獄關押的工人
左派人士聲稱港英當局虐待監獄關押的工人:如在冬天不許家屬送寒衣,而且把刺骨的冷風吹入房間,逼被拘人士喝下混有頭髮的水,然後毆打嘔吐,嚴重損害食道和胃部,食物懲罰與強迫苦勞等。10月24日,《大公報》社長費彝民舉行了記者招待會,被捕人眷屬」揭露港英的虐待「,費彝民在會上嚴正要求港英政府善待獄中左派人士。[41]

部分警察殉職細節
警員杜雄光殉職
1967年10月13日晚,左派暴徒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78至180號(現在的華懋世紀廣場)馬路中心放置炸彈,警員杜雄光和見習督察史丹頓於晚上7時許前往現場處理,期間有10餘名市民從樓宇步出,警察即喝令他們離開現場,其間炸彈突然爆炸,杜雄光當場被炸至重傷,被送院後不治;另在現場的史丹頓及警目葉金有亦同被炸傷[42]。同日亦有一名乘搭電車的中學生於灣仔被投擲炸彈炸死。

杜雄光遺體於10月18日出殯,安葬於沙田大圍穀寮墳場。

1968年1月,死因裁判法庭裁定杜雄光死於被一名或多名身份不詳人士謀殺。[43][44]

高級督察麥基雲殉職
1967年11月5日,高級督察麥基雲駕駛電單車途經銅鑼灣怡和街時,發現一可疑物體,當他把該可疑物體移走時,該物體突然爆炸,麥基雲當場慘遭炸死,手腳亦遭炸斷。

荔枝角道炸彈襲擊
1967年11月8日晚,太子道近荔枝角道交界發生騷動,其間有人投擲炸彈襲擊警車,警方防暴隊開槍,當場擊斃兩名暴徒,其中一人手上仍握著炸彈(另有說法指該兩名暴徒遭自炸身亡),同時拘捕一名於馬路渠邊放置炸彈之人士(羅水欣)。

就在警方把羅水欣押上警車之際,該枚炸彈突然爆炸,導至39人受傷,包括7名輔警,其中3名傷者(張雲、周雲英、文圖業)後來傷重不治,另有一名在二樓家中做功課的兒童遭炸盲右眼。

該事件造成5人死亡,包括遭警方擊斃的兩名左派分子和三名遭炸死的市民。涉嫌放置炸彈的羅水欣後被控三項謀殺罪,高等法院於翌年2月29日裁定三項誤殺罪名成立,判處羅水欣入獄12年。

石硤尾殺警案
錦田殺警案
1967年12月9日,警員李觀生與另一名同袍在錦田警崗附近一帶巡邏,在距警崗30米祠堂村口華昌米酒莊處遭兩名左派暴徒搶奪佩槍,凶徒向李連轟兩槍,李負傷步回警崗,撥打直線電話報警,後於警崗內失救傷重死亡。

警方及政治部連日行動中共拘捕了30多名左派分子,懷疑與案件有關,包括疑凶羅倫、左派打石工會主席兼鬥委會成員劉三、鍾德及前警員蘇長壽等,被捕人士當中,有不少均與一左派武裝組織「新界戰鬥行動組」有關。

至於另一名疑凶何祥(又名何樹祥),警方相信該人為黑社會成員,與8月份尖沙咀一宗金鋪劫案有關,並於此宗殺警案中搶走警槍,案發後一直在逃,據說何祥在潛逃大陸期間,自行把兩把從死者及另一名警員手中奪得之警槍交予當地的武裝組織,使警方無法尋回有關失槍。

至1971年9月22日,何祥於爆竊上水滙豐銀行分行期間失手,其後在八鄉一間木屋被捕。最高法院於同年12月判處何祥死刑,至翌年3月獲港督麥理浩發落,改為25年有期徒刑。

部分工人死亡細節
無可否認的是,工人是此次事件中死難人員的主體,人數比死難警察多得多,工人一直聲稱是因為港英當局採用暴力鎮壓的手段,打死打傷工人,於是才有工人所謂以暴易暴的動亂。[45]《文匯報》曾在6月9日發表社論《暴行再升級了,抗暴也要再升級!》大部分死難工人都被港英當局於和合石墳場草草安葬,直到1973年才被當年的難友多方努力重新合葬於一處金塔區。總共有16名死難工人被合葬:徐田波、黎松、鄧自強、鄒松勝、羅進苟、李安、何楓、鄭浙波、馬烈、章集、盧漢彬、蔡惠南、余秀文、麥志華、蘇全及何瑞祺[46]

機械部工人徐田波遇害
防暴隊數百人在工務局機械部工人舉行抗議大會時衝入,發射催淚彈鎮壓,拘捕四百工人,6人被起訴,工人徐田波被捕後死於黃大仙警署,12條肋骨被打斷[9],死因庭裁定徐田波「死於意外」[47]政府發言人聲稱,徐田波於翌日凌晨仍然「看來良好」,至有病態表現時,看守警員召警方醫生到場檢查,後返魂乏術,其遺體於9日下午送抵九龍公眾殮房,又稱徐田波的死亡將會被左派「歪曲和利用」。而左派陣營則認定徐田波是於黃大仙警署羈留期間,遭警察活活打死的,徐田波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48]

中華煤氣公司黎松曾明遇難
防暴隊在中華煤氣公司,從屋頂發射木彈、催淚彈然後衝入廠房,工人黎松,曾明遇難,並拘捕數十人。按左派媒體說法,警方搜捕期間,黎松被警察開槍射中,後跌落煤氣鼓隔氣水池內死亡[9];但按照親英《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收受左派利益參與騷動,而被左派分子打死的[49]。死因庭裁定黎松「死於橫禍,中煤氣毒窒息身亡」。後合葬於和合石墳場。[50]

膠業工會事件鄧自強,鄒松勝及羅進苟遇害
6月23日4名警察走近位於旺角廣東道的膠業工會樓下,撕下大字報及標語,工人上前理論,發生衝突,警察隨即拔槍連響20多發,兩名工人中彈,其中一人鄧自強送院後不治。膠業工會隨後遭到逾百名防暴隊搜捕,在附近樓宇發射催淚彈。開動水龍頭對付催淚彈,到晚上9時45分攻入打傷工人及拘捕。2名洋警官亦重傷。警方拘捕了56人,拘留期間警方,鄒松勝及羅進苟死於警署,傳有家屬在前往認屍時,都看到死者遍體傷痕,慘不忍睹。[51][52]

邵氏工人李安遇難
1967年6月24日,警方於清水灣邵氏片場把王煜森和李安拘捕,兩人被送往黃大仙警署拘留,王、李兩人於6月26日被解往北九龍裁判署受審,李被控以藏有煽動性標語,內容大意為「邵氏資方與美英帝國主義聯合對付中國同胞,顯露其政治陰謀,為提出強烈抗議,邵氏片場……停工一天」,警方稱李於「受審期間突然暈倒,於送院期間不治」。左派稱李安及王煜森被提上法庭時,已無法站立,結果李安在送院途中死亡,王煜森傷重留醫。[53][54]左派稱由法庭送院期間,右腎爆裂,傷重死亡[9]。在李安死後,有三名警務人員(張錦賢、陳文清、張英奇)隨後被捕,各人被控以謀殺李安及傷害王煜森身體,三警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八年及六年。不過翌年1月上訴得直,當庭釋放。李安本人亦與徐田波等被左派陣營視為「烈士」,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

九塢勞聯工會書記何楓
警察攻入紅磡寶其利街的九塢勞聯工會,衝突中書記何楓被打死,後下葬於和合石墳場。[55]

工人章集遇害
防暴隊槍傷工人章集,又將之拘捕。法庭以「缺席提堂」方式審訊章集,並訂9月2日審判,不料事後章集被活生生打死於警署內,至9月5日方通知其家人到殮房認屍。[56]

搬運工人鄭浙波馬烈遇害
7月9日傍晚,福建中學15歲學生許自朗於西環校舍門外派發文匯報及大公報出版的聯合號外,期間遭到防暴隊的拘捕、毆打,數名搬運工人見狀即上前干涉,發生衝突,有人以鐵鉤襲擊警員,在外圍的防暴隊向搬運工人開槍,其中鄭浙波及馬烈身中多槍,傷重死亡。事件中亦有一名警察林寶華殉職,另有一名搬運工人被捕。鄭浙波遇難後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西區裁判署於同年11月19日就鄭浙波及馬烈之死因展開研訊,至11月23日審結,裁定死於「合法槍殺」。李鴻發,搬運工人,被捕時43歲,六七暴動期間於西環福建中學門外的騷動事件中被捕,被判入獄四年半。1970年9月27日獲釋。[57]殉職的林寶華警員編號編號9424,鄭浙波和馬烈被射殺後,最初報導於西區被左派群眾以鐵鉤刺死,但驗屍期間在身上發現彈孔,死因庭證實林為流彈所殺[58],裁定死於橫禍[59],按《香港左派鬥爭史》書中說法,林寶華的真正死因是被同僚槍擊,是港英心戰室的手段之一[60]。

東頭村示威何瑞祺遇害
8月29日,東頭村示威期間,衝突中機器工人何瑞祺被警察開槍射死[9],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合法槍殺」。

國慶煙花事件盧漢彬遇難
l0月1日,港府禁放煙花及鞭炮,左派人士決定沖擊該法令。中國有貨輪停泊在西環燃放煙花市民圍觀。警方出動船隻及直升機包圍中國貨輪;岸上則有數百防暴隊,衝突中開槍殺輪船起落工人盧漢彬、拘八十餘人,其遺體於10月4日運往和合石墳場下葬,至1973年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遷葬至一個金塔段內。西區裁判署於翌年2月15日就盧漢彬之死因展開研訊,裁定「死於橫禍」。[61]

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主席鄧全
鄧全於入獄生病,至12月20日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延至12月29日凌晨不治,其葬禮於1970年1月3日舉行,遺體安葬於柴灣華人墳場。據1970年1月2日《大公報》刊載的一篇特稿指,鄧全曾於11月中於監獄醫院接受預防霍亂注射,由於當時一枝針咀會為獄方在多名囚犯身上使用,而當時院內有十多名黃疸病人,致鄧全感染黃疸病,因獄方未能妥善提供治療而歿。

Good0Bad0
2014/11/26, 9:33:35 上午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