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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熟讀法律] 陳健波:襲警可被判終身監禁


[#ff0011]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員陳健波[/size=6]今日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ff0011],對於星期日學聯和學民思潮提出行動升級,號召包圍政府總部的行動表示失望和悲哀,擔心衝擊人士可能面對較大的後果,例如[#ff0011]襲警最嚴重可以被判終身監禁[/size=6][/#ff0011]。

身為行管會成員之一的他相信,今日召開的會議會討論有報道指,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和學民常委梁麗幗獲議員助理帶入大樓,並有議員助理帶發電機等裝備入內。

他續指據報佔領行動至今,一度有過百人在大樓內留宿,強調立法會是立法機構,應和佔領行動劃清界線。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事後回應稱,有關「雙學」星期日在立會大樓設行動升級的指揮中心之說是子虛烏有,又形容陳健波指有過百人留宿是「亂咁講」,只要翻查大樓的保安記錄就能引證。

http://www.post852.com/陳健波:襲警可被判終身監禁/


參考資料一:
第212章 第36條
意圖犯罪而襲擊或襲警等(《侵害人身罪條例》)

任何人─
(a) 意圖犯可逮捕的罪行而襲擊他人;或
(b) 襲擊、抗拒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任何警務人員或在協助該警務人員的人;或
(c) 意圖抗拒或防止自已或其他人由於任何罪行受到合法拘捕或扣留而襲擊他人,
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ff0011]可處監禁2年[/size=6][/#ff0011]。


參考資料二:

「一拳K.O.男警」的樂富中心商會主席兼汕頭市女政協委員馬麗媚

Good0Bad0
2014/12/02, 10:36:33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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