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相逢何必曾鳩嗚
http://hk.apple.appledaily.com/supplement/columnist/林夕/art/20141215/18968984

張曉明說:「心情靚就購物」。

又曲解港情了,怎麼會?曾有商場廣告,煽動市民情緒日夜去鳩嗚,口號是:「開心,去買鞋,唔開心,去買鞋。」化悲憤為鳩嗚力,是普羅常識,普世價值。所謂清得了場,清不了人心,鳩佔一場,袋裏竟空無一物,心靈空虛,不鳩嗚,意難平。

但是,梁振英過早呼籲市民往旺角購物,平亂後更平添混亂:無論好友三五成群,或是想在熱鬧中取暖的寂寞獨行俠,不慎跟同路人走得太近的話,也隨時變成假購物、真鳩嗚,現場便衣會斥喝他們為蛋散、廢柴、垃圾。鳩嗚蛋散要出示身份證,否則會即時出事,出示之後,可能也會出事,大約在冬季被秋後算賬。那真是筆糊塗賬,究竟於繁榮喧鬧市中心被擠成一團算不算集會?無牌集體購物何時變成非法?鳩嗚蛋散若真買了一隻蛋兩包垃圾食物,會不會因而立地成真購物分子?購物與鳩嗚如何分辨?

蔣麗芸議員說:普選無真假,真普選是黃之鋒自創的。真購物呢?許鎮德總警司說:是否購物,心中有數。

誰說生活從此回復正常?你就想。你屬於非法蛋散還是支持內銷促進繁榮的良民,過去怎可能會憑心證法、憑警方慧眼識蛋散?嘿嘿,你做過什麼好事,你自己心中有數。如此不偏不倚地執法,好肥皂劇間諜片,好令廢柴同盟困惑迷惘啊。

好在李私煙相由心生,執法者一看就知她收了數再來找數,不偏不倚就分出她是無罪的非法集會召集人,而她尊容不用查身份證,會晤過特首三次就是她的身份。

好在還有陳淑莊,大狀心中有法律那條數,口中有三寸不爛之舌,執法者於是也不偏不倚地變成道理王,大家文明地討論,如何去吃一碗魚蛋,才是最合情合理合法的途徑。

好在有陳淑莊,示範警方執法可偏可倚。連坐下束手就擒的平和蛋散,在差館裏的待遇都有差別,行路去鳩嗚的廢柴,不被當垃圾掃蕩才怪。那三位十三四五歲遭搜身後再被帶回警署的小朋友,下次記住,即使經父母簽了行夜街紙,也別以為吃東西不等於鳩嗚,須知你之魚蛋,非陳淑莊那碗魚蛋,非法合法就在一念之差,執法者心中有數。如果你只是阿貓阿狗,更要心中有數,食魚蛋在執行程序上,是你先鳩了魚蛋這食物,才能在嗚咽中吞食,一睇你個魚蛋樣,就知你想要真普選,假購物啦。總之謹記,同是天涯淪落人,相逢何必曾鳩嗚。

林夕


鳩嗚都有分階層
Good0Bad0
2014/12/16, 1:16:54 凌晨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