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南丫海難】海泰號船長誤殺及危害海上安全罪成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214/534384692012年國慶海難造成39人死亡慘劇,兩船船長各被控39項誤殺及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案件經過多月的審訊後,由9人組成的陪審團經過四天的退庭商議終達成裁決,以七比二裁定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共39項誤殺罪名成立,並一致裁定黎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黎細明聞判後閉起雙眼。被告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57歲)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56歲),各被控39項誤殺罪、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以及一項罪名相同的交替控罪。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早前已被裁定誤殺罪不成立,但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002015/02/14, 4:55:19 下午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