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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恩國《反港獨法》初稿列四罪 包括促使完全自治罪及分裂國家罪
馬恩國《反港獨法》初稿列四罪 包括促使完全自治罪及分裂國家罪 (10:37)
http://news.mingpao.com/ins/馬恩國《反港獨法》初稿列四罪 包括促使完全自治罪及分裂國家罪/web_tc/article/20150408/s00001/1428461035587


民建聯大律師馬恩國接受《環球時報》專訪,披露他提倡訂立《反港獨法》的構思。
報道稱,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香港大律師馬恩國本月初率團訪京期間,將他撰寫的《反港獨法》初稿與中央各部門交流。馬恩國在訪問中稱,「我們是從去年11月開始研究這件事。據我們觀察,去年的佔中事件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外國勢力鼓動的」,他表示,「港獨勢力主要是由香港嶺南大學一個叫陳雲的學者及其門徒組成」,「這些港獨分子被外國勢力所利用,其實外國反華勢力根本不在乎你是港獨還是要求自由、民主、人權,總之能讓香港亂就照單全收」。
馬恩國稱,反港獨法初稿主要包括四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是分裂國家罪,任何人以武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企圖分裂國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低刑罰為監禁10年,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其中包括「煽惑分裂罪」,就是明知而企圖勸誘他人使用武力、暴力或其他嚴重非法手段分裂國家。「這是用來抓陳雲這類人的,香港有言論自由,你可以說港獨,但如果你說港獨的時候說到一些方法,這些方法教人去『擁武』、去用武力謀求港獨,那這就觸犯了法律。」
第二部分是促使完全自治罪,所謂完全自治就是否認、反對、削弱、抗衡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任何人支持、參與、促使或以其他手法令香港完全自治,即屬犯罪。最低刑罰為監禁5年,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
第三部分是本土意識擾亂秩序行為。任何人在為宣揚本土意識召開的公衆集會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屬犯罪。最低刑罰為監禁3個月,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這主要是針對反水貨客遊行中那些辱罵、攻擊內地人,擾亂正常商業秩序的人。
第四部分是經濟援助違法行為。任何人意圖直接或間接給港獨組織經濟援助,或從該組織收受經濟援助,最低刑罰為2年,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Good0Bad1
2015/04/08, 3:59:5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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