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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教育:何謂法治
有法可依

要有法治須先有法律,而法律應有以下特點﹕

◆普遍﹕法律適用於任何身分的人,不論種族、階級、政見或宗教信仰等

◆公開﹕有向人民公布

◆穩定﹕不會太頻密地修改

◆確定﹕不應含糊不清

◆沒有追溯性﹕所作的行為在立法後才被規管

◆可行﹕不要求人民作不可能的行為

◆非任意﹕不會賦予政府任意的權力

◆平等﹕所有人都受法律規管,沒有人有特權

◆符合社會價值﹕與公眾的意願大體相符

有法必依

法律是用以管治社會的工具,政府、公職人員及人民的行為都要有法律依據。法律在規範人民行為的同時,亦規範官員。

以法限權

法律條文的意思必須清晰,讓市民清楚知道政府權力的界線和自己的法律權利,並可依據法律規劃自己的行為避免觸犯法律。法律亦必須限制政府的權力,確保管治者不會濫權,並規管公職人員的道德操守。

以法達義

即以法律去實踐以下各種公義﹕

◆程序公義(procedural justice)﹕

形式、過程是否公平正當,如公民得到公平聆訊的權利

◆公民權公義(civil rights justice)﹕

法律要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如人身、言論、結社自由等

◆社會公義(social justice)﹕

法律要保證經濟資源能滿足公民最基本的生活水平,以及保障人民享有選舉的政治權利

◆商議性公義(deliberative justice)﹕

要求法律能設立理性的商議程序,協助持不同公義觀的人及群體,參與涉及他們權益的行政及立法決定商討,作出理性及可增強相互了解及尊重的對話,令法律為社會內不同利益群體所接受,公民的權益亦間接地得到保障

[right]資料來源:《明報》[/right]
Good7Bad0
2015/04/17, 7:35:57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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