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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偉雄:七警有權不合作
【本報訊】龍和道暗角被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申請司法覆核索取涉事七名警員資料,卻爆出認人時七警低頭合眼,態度不合作。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為下屬辯稱,任何被捕人均有相同權利,有議員被捕都選擇緘默或不合作,反問「點解被捕警員冇呢個權利」,曾健超批評曾混淆視聽,將緘默權與不合作混為一談,「係咪以後認人都可以耷低頭、合埋眼?」
曾偉雄昨出席東區區議會報告治安情況,公民黨區議員黎志強質疑,為何警隊可以容許涉事警員在認人時「耷低個頭、合埋對眼」,故意採取不合作態度妨礙調查。曾偉雄反駁,七名警員被正式拘捕後,應享有被捕人士不合作權利,無論職業、背景,權利亦相同,更以月前被預約拘捕的議員為例,他們同樣緘默,甚至「踢保」等不合作舉動,質疑為何被捕警員會與他們有別,認為大眾應以平常心看待。
曾健超斥開壞先例
當事人曾健超反駁,曾偉雄將基本緘默權與不合作行為混為一談,「相信合埋眼唔係基本權利,我律師話佢處理認人手續20幾年都未見過可以咁認人,如果真係光明磊落,做咩要耷低頭、合埋眼呢?」他質疑警方處理認人時並未有按正常程序進行,曾偉雄的說法更開了壞先例,「佢講到咁理所當然,咁係咪以後認人都可以耷低頭、合埋眼?」
香港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同每名被捕者均享有基本權利,但他指七警作為執法人員,透過對法律的認識來「鑽技術空子」逃避刑責,偏離了市民對執法人員的期望。根據警務處網頁,列明了警員應有的抱負、目標和價值觀,包括須有正直及誠實的品格、承擔責任及接受問責。
■記者鍾雅宜、馬志剛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424/19123891
曾偉雄昨出席東區區議會報告治安情況,公民黨區議員黎志強質疑,為何警隊可以容許涉事警員在認人時「耷低個頭、合埋對眼」,故意採取不合作態度妨礙調查。曾偉雄反駁,七名警員被正式拘捕後,應享有被捕人士不合作權利,無論職業、背景,權利亦相同,更以月前被預約拘捕的議員為例,他們同樣緘默,甚至「踢保」等不合作舉動,質疑為何被捕警員會與他們有別,認為大眾應以平常心看待。
曾健超斥開壞先例
當事人曾健超反駁,曾偉雄將基本緘默權與不合作行為混為一談,「相信合埋眼唔係基本權利,我律師話佢處理認人手續20幾年都未見過可以咁認人,如果真係光明磊落,做咩要耷低頭、合埋眼呢?」他質疑警方處理認人時並未有按正常程序進行,曾偉雄的說法更開了壞先例,「佢講到咁理所當然,咁係咪以後認人都可以耷低頭、合埋眼?」
香港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同每名被捕者均享有基本權利,但他指七警作為執法人員,透過對法律的認識來「鑽技術空子」逃避刑責,偏離了市民對執法人員的期望。根據警務處網頁,列明了警員應有的抱負、目標和價值觀,包括須有正直及誠實的品格、承擔責任及接受問責。
■記者鍾雅宜、馬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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