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時事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又到競猜時間] 軟飯男不理月經來潮逼開工 少女年接客1,162次
片:http://video.appledaily.com.hk/admedia/20150506/05052015_chi_07new_m.mp4

台灣台中一名21歲男子,兩年前認識一名16歲少女後,他為應付房租、生活開銷,並且買車玩樂,竟以一同開店為藉口,騙未成年女友下海賣淫。少女一年多接客1,162次,月經來潮也不能休息,賺到244萬元新台幣(下同,約56萬港元),卻幾乎都被男友揮霍光。近日這名「軟飯王」被捕,面臨起訴。

起訴書指出,這名被網民鬧爆的男子高昶興,前年認識16歲少女,並且開始交往。可是高為了買車、玩樂,竟以「盡快存到200萬元(約50萬港元),開一間屬於兩人的店」,並且編寫「願望清單」,包括考車牌、買車、租屋等等,寫下一大堆美麗願景,串謀兩個淫媒,讓少女下海接客。

下海時未成年

從前年起11月至去年12月,這名少女共接客1,162次,平均一日三次,每次肉金4,000至1.8萬元(約1,000至4,500港元),少女和男友只抽取2,100至3,000元(約530至750港元)。為求多賺錢,少女對客人變態要求不敢拒絕,還會夜奔桃園、新竹等地賣淫。少女曾經多次表示不想賣身,或月經來潮時想「停工」,高昶興竟以「忍幾天就過去了」、「沒賺錢就無法同居生活」。
少女賺到244萬元,可是高昶興卻沒達成與少女許下的願景,將少女所賺的錢拿去揮霍。去年底,警方在監聽中介人電話時,得知有未成年少女賣淫,偵破該應召集團,將高和兩名淫媒拘捕。被捕時高用剩9萬元(約2.27萬港元),警員得知現年18歲的受害少女經歷後,都感嘆「儍小孩」。台中地檢署斥責高將女友當生財工具請求重判。

台灣《蘋果日報》

網民有話說
.經典台詞:好儍,好天真!
.女孩真的太單純到變蠢了,寧可相信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張嘴!
.女的很儍,希望你能清醒;男的很賤,希望你能去死!
.看完新聞人神憤,祈求法官判重刑!
.21歲的男人,靠16歲的未成年少女來養,有沒有搞錯!
.若非真愛,女方怎可能為了可以在一起而下海?

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fb

http://hkm.appledaily.com/detail.php?guid=19137323&category_guid=15335&category;=&issue=20150506
Good5Bad1
2015/05/06, 12:57:26 下午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