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肥仔單野仲未有人幫電話智幫果幾件起底註冊社工、家庭網絡發展中心總幹事黃成智曾處理過五、六宗同類個案,他指慣常的程序是先聯絡社會福利署,經處方建議向入境處自首,待入境處處理該兒童的居留的問題。他指一般持雙程證滯留在港的內地兒童,若經查證內地沒人照顧,入境處通常會以人道理由讓他以「行街紙」留港;只有一個個案是因為年齡有15至16歲、內地也有福利機構願意照顧,最終遣返回內地,不過該事主最後都能申請到單程證來港。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526/19160966 002015/06/07, 6:04:16 晚上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