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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長法修改方案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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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開始時間: 2015/06/09, 2:01:14 下午
投票完結時間: 2015/06/14, 2:01:14 下午


此投票已結束,以下是點票結果
修改方案:
行使修正案,修改方案,使其更合乎民意及切合時宜。

發帖條件
情況(1)︰初次內務決定,由管理團隊發帖
情況(2)︰當方案通過及選出內務長後,由內務長發帖

內容
對於原方案內容上的修改

表決條件
1. 有支持,棄權及反對三個選項,投票結束後才公開點票結果
2. 支持票多於棄權票及反對票的總和
3. 總票數為100票或以上
4. 表決期為5天


《內務長適用法》

第一部 釋義及緒論
1. 內務長就任方法:
內務長經選舉產生,由會員擔任,並由管理團隊任命。
成功當選後,會員的所屬組別會由「普通會員」轉變為「內務長」,並會取得「內務長」的權限。
2. 人數及內務團隊:
每一屆內務選舉選出3名內務長,同時組成內務團隊。每位內務長有同等的操作權限和權力,而作出內務團決定前,團隊會先達成團隊共識。
3. 職權及職責:
由參選「內務長」一刻起計,已自動認同當選後要額外遵守「內務長指引及守則」。違者管理團隊有權撤銷其職權。這份「內務長指引及守則」主要針對各種會否影響 HKGalden 的行為或形象,詳情只供內務團隊及管理團隊內部傳閱。
4.內務定義:
內務是指一切有關會員使用網站的行為,不限於濫用網站的自由,或影響其他使用者的自由及討論意欲,或有理由而作出限制會員留言行為的措施及其規則施加解釋、判斷及執行。而「內務長」就是經選舉而有權去管理內務,主要是執行版規及判斷判罰。

第二部 部份職權闡晰
5. 封鎖會員帳戶
封鎖公投
根據《公投法》及《論壇章程》規定,在任何封鎖公投成立並通過後,內務長必須盡快按結果及罰則執法。若要聯合使用否決權,各內務長可就公投提出反對並必須為此闡述原因。

直接封鎖會員
內務長可根據《論壇章程》中所記載及其罰則,直接封鎖涉嫌違反規則的會員帳戶。

6. 處理上訴
在會員被封鎖後,任何合適會員均可按程序提出上訴。在通過「上訴聯署」後,根據《公投法》規定,內務長必須儘快發起「上訴公投」。若「上訴公投」通過,即為「上訴得直」,內務長必須盡快解封該會員帳戶。
7. 管理《封鎖會員記錄》
每次封鎖後,內務長必須於《封鎖會員記錄》記下封鎖帳戶的會員名稱、ID、所犯版規、 案件編號、時間、 封鎖期、執行者、相關公投連結和案件詳情等資料。《封鎖會員記錄》為一公開記錄,會員可隨時檢閱,得知封鎖詳情。
8. 參與內務討論
內務團隊有權利及義務引導會員討論膠登內務事宜,並就各項內務務事宜向會員諮詢及尋求共識。
9. 參與決策,為內務方案的更變發帖
在起始的三個內務方案第一次通過後,即表示管理團隊將大部份內務事務移交給內務團隊。內務團隊可因應會員需要,就三個內務方案發帖,作出通過、修改或推翻。
若本方案被推翻,則等於解除所有內務長職務,所有權力回歸管理團隊。
10. 舉辦內務長選舉
除了首屆內務長選舉由管理團隊負責外,內務長選舉事宜均由內務長處理。
若所有內務長均已解除職務,則會由管理團隊代為發帖。
11. 保持與會員及管理團隊的良好溝通
內務團隊同時為民意代表及管理團隊授權管理內務代表,為兩者橋梁,必要保持兩者良好溝通,並不只限以下行為:[list]
[*]內務團隊為民意代表,當討論區出現版規之外的糾紛或混亂,內務長應與有關會員妥善溝通並嘗試調解,避免影響討論區氣氛。
[*]內務團隊會負責管理 [email protected] 電郵帳戶,與會員作基本溝通,並有責任回覆及處理所有來自會員的電郵。
[*]內務團隊同時為管理團隊授權管理內務代表,應與管理團隊保持合作關係,互相支援,互相協調。
[*]管理團隊為每屆內務團隊設立即時通訊群組,形式由管理團隊與內務團隊自行決定,以便即時交流,亦可避免行政上的誤會。[/list]

第三部 選舉及卸任
12. 任期及連任:
每一屆內務長任期為三個月。
每一位內務長最多可連任一次。內務長在完成一屆任期後,可參選下屆內務長選舉。若再度在選舉中勝出,即為成功連任一次。連任一屆後,不得參選來屆內務長選舉,相關提名將被視為無效提名。最極端的就任情況為:第一屆、第二屆、第四屆、第五屆、第七屆、第八屆......

13. 產生辦法:
內務長藉由選舉產生,由合適會員投票選出。

提名階段
(1)提名帖由內務團隊負責發表,接受所有會員提名。
(2)會員可提名自己。「自我提名」等同確認參選。
(3)每位會員可作3個不同提名,當中包括「自我提名」,過多的提名只計算首3個有效提名。
(4)每位會員可和議其他會員的提名,和議次數不限,惟不可和議對自己的提名。
(5)當一會員被提名後,往後對此會員的提名均會被視為「和議」計算,「自我提名」除外。
(6)任何會員取得合共10個或以上的提名或和議,且當中包括「自我提名」,便取得候選資格。
(7)候選人數上限為10位,若超過10位會員合乎候選資格,以提名或和議數高者為優先。
(8)若有多於一位會員並列第10,則按「先到先得」原則處理。「先到先得」是指先以取得 10 個提名者為優先。若仍未能決定何者候選,最終則由抽籤決定。
(9)提名期為五日(120小時)。

投票階段
(1)投票帖由內務團隊負責發表,接受所有合乎膠登投票資格的會員投票。
(2)每位會員最多可投3票,點票結果只於投票階段結束後公開。
(3)取得最高票數的3位候選人即可成為新一任內務長。
(4)若有候選人得票相同以致無法決定當選結果,則由原任內務團隊另發為期3日的投票帖,在得票相同的候選人間再作投票,直至選出所需人數。
(5)投票期為七日(168小時)。
(6)最終的選舉結果會由原任內務團隊負責公佈。

注意
(1)整個選舉程序需於下屆任期開始至少前十五日展開。
(2)只有在提名帖中的提名和和議會被視為有效。
(3)若候選人數少於3人,所有取得候選資格的會員無需進入投票階段,自動當選。該屆的內務長人數將等同於候選人數。
(4)若有任何空缺,則由管理團隊兼任內務長一職,直至該屆任期結束。
(5)提名帖必須清楚列明結束時間。

14. 不正常卸任:
不信任動議及罷免公投
(1)若內務長沒有或拒絕履行職務、胡亂封鎖會員或其他原因,導致會員不信任該內務長,會員可發起「不信任動議」。
(2)標題必須等如以下例子︰[內務-不信任動議] - 不滿內務長XXX (ID: YYY) 名義
[內務-不信任動議] - 不滿內務長膠流流(ID: 6)沒有履行職務。
(3)聯署期為3日(72小時)。
(4)會員在聯署帖中留言和議,並留下自己的會員編碼,即被視為有效聯署。
(5)當取得50位或以上會員(包括發起人)聯署,即通過對該內務長的不信任動議,其它內務長必須盡快發起「罷免公投」。
(6)若72小時內無法取得50位會員聯署,該「不信任動議」不獲通過。
(7)「罷免公投」由其他內務長發帖,是公投的一種,受《公投法》中所規管。
投票為期三日(72小時),設「贊成」、「反對」、「棄權」三個選項。投票後才可查看即時點票狀況,投票結束後公開點票結果於投票程序結束後公開。
若「贊成」的票數大於總投票數目的三分之二,即為通過罷免,管理團隊將隨即罷免該位內務長。
(8)為避免不適當使用,不獲通過後30日內不可再對同一內務長提出「不信任動議」或「罷免公投」。

自行請辭
內務長可隨時向管理團隊申請辭職,但管理團隊會嘗試挽留,內務長亦應向會員公開辭職理由。

被封鎖
內務長若被封鎖帳戶達30日或以上,會被視為無法履行職務而被自動革職。

嚴重失職
若內務長行為嚴重失當,管理團隊有權即時解除其職務而不另作聯署或公投。

不論離職原因為何,該會員不可參與該次補選,亦不得參與來屆的內務長選舉,相關提名會被視為無效。
15. 補選:
若有內務長離職,內務團隊應盡快發動補選程序。
補選程序與原選舉程序完全相同,除了︰
提名期縮短為3日(72小時)
投票期縮短為4日(96小時)

注意
若有一位或以上的內務長同時離職,則此選舉將選出最高票的X位作內務長(X為空缺數目)。
若該屆內務團隊人數原來不足三人,補選時亦會填補相關空缺。
若有內務長於來屆任期開始前14天內離職,該職位懸空直至下屆選舉。
由補選產生的內務長,任期將跟從原任的內務長。

第四部 補充事項
16. 備註:
管理團隊承諾只會於非常情況或方案列明的條件下,才會插手內務事宜。若有任何空缺,則由管理團隊兼任內務長一職,直至另選出新一位內務長為止。

就以上條文,管理團隊保留最終解釋權。

若管理員兼任內務長,會員組別仍會是「管理員」或其對應的會員組別名稱。
Good6Bad2
2015/06/09, 2:01:14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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