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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主隆恩】特 區 護 照 獲 批 免 簽 證 入 境 新 喀 里 多 尼 亞
政 府 接 獲 法 國 駐 港 澳 總 領 事 館 的 正 式 通 知 , 特 區 護 照 持 有 人 可 免 簽 證 前 往 新 喀 里 多 尼 亞 旅 遊 , 在 任 何 六 個 月 的 期 間 內 最 長 可 逗 留 三 個 月 , 但 不 適 用 於 入 境 目 的 為 受 薪 就 業 的 人 士 。

連 同 新 喀 里 多 尼 亞 在 內 , 共 有 147 個 國 家 或 地 區 已 同 意 給 予 特 區 護 照 持 有 人 免 簽 證 或 落 地 簽 證 待 遇 。
Good0Bad0
2013/08/15, 11:08:33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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