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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頭條]香港開埠以來首宗 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無人證無物證 謀殺罪成立 董事囚終身(圖)

《星島日報》於一二年獨家報道秦嘉儀失蹤,及其母因擔憂病發入院消息。

已婚證券公司前董事涉謀殺四川情婦,兼毀屍滅迹案,經大半個月審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僅2小時後極速作出裁決,一致裁定他謀殺罪名成名,他依例被判終身監禁,成為開埠以來首宗「無屍體、無法證、無招認」而入罪的謀殺案。法官指本案若非得淘大花園完善的閉路電視保安系統及警方努力調查,被告可能會逍遙法外。[#f01120]據了解,被告將提出上訴[/#f01120]


記者:蔡少玲 梁偉強

41歲被告陳文深聽到罪成一刻時,木無表情。主審暫委法官司徒冕稱,[#f01120]根據閉路電視片段,33歲死者秦嘉儀在2011年10月5日返回大廈單位後,就沒再外出,陳在10月6日到訪秦,並於翌日利用巨型尼龍袋將屍體搬走,法官指,陳雖沒透露為何和如何殺害秦,及怎樣處理屍首,但在強而有力的環境證供下,他最終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成[/#f01120]。

法官稱,[#f01120]案中曾有傳聞證供關於死者想向陳復報,要大爆他涉及內幕交易,但因屬傳聞證供,故庭上不作披露[/#f01120]。法官又讚揚調查本案的警務人員,指本案是一宗無屍首、無武器、無明顯殺人動機和無招認的案件,調查起來尤為困難,若沒有他們的參與,及淘大花園完善的閉路電視保安系統,陳今日或會逍遙法外。

由於死者的友人曾因死者失蹤而報案,但警方因她不是親屬而不受理,法官要求警方提供報告,解釋處理失蹤人口個案的程序,明言或有需要改善制度。

[#f01120]死者秦嘉儀是一名四川姑娘,2001年下嫁港人,06年獲發單程證來港,同年底於夜總會做小姐,翌年離婚並搭上已婚的陳文深。陳在09年購入牛頭角淘大花園E座一單位,讓秦居住,他亦常到訪。但二人不時吵架,甚至動粗,2011年陳遭妻子揭發婚外情,二人關係更差[/#f01120]。

按閉路電視及陳的八達通卡紀錄,[#f01120]陳於2011年10月6日傍晚到訪秦家,個半小時後出街購買巨型真空袋、手套、除臭劑、螺絲批和保鮮紙後折返,再逗留一個多小時後離開[/#f01120]。

[#f01120]翌日早上,陳攜同膠袋和尼龍袋再到上址,30分鐘後,他用手推車推着一個尼龍袋離開。之後數天他指示裝修工清空單位,又在公司致電秦手機,用秦手機發短訊予她的友人說已返內地,製造她仍在生的假象[/#f01120]。

陳在庭上自辯稱,被妻子揭發婚外情後已向秦提出分手,但秦不肯,患上嚴重抑鬱,要服食精神科藥物。[#f01120]10月5日妻表示嘗試原諒他,他遂承諾不再見秦,翌日上門找秦講清楚,秦答應搬走。他見秦已離開,遂買真空袋等物品執拾單位[/#f01120]。

三個月後,秦兄因一直找不到秦而來港報警,警方曾找陳協助調查,但無頭緒,直至兩個月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才拘捕陳,後來將他釋放。至去年三月再次拘捕陳,陳一直被還押至今。

[#f01120]秦嘉儀密友唐文蓮早前出庭作供後對記者說,秦為人樂觀,不可能自殺,肯定是遭陳殺害[/#f01120],死得冤枉,說時哽咽。她指秦在四川的家人很窮,為了接濟他們,她才在夜店工作,秦為人「簡單冇文化」,很崇拜陳,也因陳而轉工。

秦因婚外情被揭發,遇害前半年情緒大受困擾,她向心理專家講述痛苦經歷,也在QQ網上以「情人的眼泪」留下不少傷感自白,如「人生要經歷多少坎坷才到老的呢」、「說不出的心情,矛盾,複雜」。她遇害後,親友因找不着她,也飽受折磨,兄長曾在QQ留言感嘆「小時候沒照顧好你」,即使陳去年遭起訴,仍留言說「三年了,一家人經常想起你。」


「無屍兇案」被告囚終身警運走死者性感相- Yahoo 新聞香港

案件編號:HCCC428/15

記者:蔡少玲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820/54108864
Good2Bad31
2015/08/20, 6:18:22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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