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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被斬】對本港法治嚴重挑戰 兩被告重囚19年
2015-08-21 15:41:00

《明報》前總編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被斬案,車手葉劍華及刀手黃志華上周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偷竊及意圖傷人罪成。法官今午聽取求情後指,被告兇殘的對記者,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襲擊與其工作有關,但記者與一般人一樣須受保障。法官又指香港幸好有新聞自由,傳媒為低下層及受不公平對待的大眾發聲,應受保障。基於案情嚴重,法官指絕對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加上兩人沒有悔意、精密犯案,是對本港法治嚴重挑戰,判兩人入獄19年。

法官在判刑時指,劉進圖受人尊敬,沒有證據與人結怨,任職《明報》,為人文靜,亦沒有財政問題。而兩被告事前獲聘各以10萬元襲擊事主,旨在教訓事主。法官形容劉進圖受傷後異於常人,仍可以致電999求助,惟他傷勢嚴重,須留院多月,出院後每周要接受三次每次三小時的物理治療,劉的康復是因其個人意志,但此生要負傷。而被告在光天化日下於街頭行兇,為錢而冷血犯案,事後還神情輕鬆的買鞋,令人感到恐怖。

法官又指幸好有警方執法,並特別讚揚本案港島重案一隊,指他們努力專業,很快便找到涉案的電單車,在內地公安協助下拘捕兩被告。
Good7Bad1
2015/08/21, 6:21:3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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