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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Uber】政府首提深入研究推廣不按錶的士包車
警方近期高調打擊Uber等手機程式電召車服務,運輸及房屋局回應傳媒查詢時指,目前香港有逾1.8萬部的士,近9,000人持有的士牌,司機約有4萬人,「人數眾多,造成服務質素參差」,政府認為的士服務的確要改善,並首度提及運輸署會深入研究在現有法規下「推廣包車的士服務供市民選擇的可行性」。對於Uber要求會見運房局局長張炳良,當局發言人指,因警方拘控Uber司機及職員的案件仍在調查,現階段不適宜安排會面。
運房局指按現時法規,的士除可按錶收費,亦可提供預約包車服務,收費由提供和接受服務雙方自行議定,不受法例規管,可靈活滿足不同乘客的需要。運輸署研究推廣這類包車的士服務的可行性時,會充分諮詢業界及了解公眾需要,並會着重車種質素、的士司機的服務態度和操守、預約服務的便利程度,及如何善用先進科技,務求令使用者能獲得便捷和優質的服務。
局方發言人說,政府在剛展開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檢視的士服務的角色定位時,會考慮的士服務的長遠供求情況及服務水準,研究重點包括推出優質房車的士服務是否可行可取,目標是包括希望為業界定下新的服務標準,提升服務水平,以回應社會上對多元化服務的需求。此外,若經研究後證實的士數量不足,政府會考慮增發的士牌照。政府亦會研究能否藉增發牌照引入新的經營及管理模式,以加強管理,提升質素。
發言人又說,政府在研究過程會小心評估任何對的士服務的角色定位作出改動的建議對的士供求及服務、其他公共交通服務,以及公共交通服務使用者的影響。此外,在現有的法規下,如車主有興趣使用其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可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而所有出租汽車必須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法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才可在道路上使用。
發言人強調,未有合法准許而載客取酬是違法行為;而相關法例已存在多年,目的是保障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與使用何種平台或應用程式召喚服務無關。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821/54117180
運房局指按現時法規,的士除可按錶收費,亦可提供預約包車服務,收費由提供和接受服務雙方自行議定,不受法例規管,可靈活滿足不同乘客的需要。運輸署研究推廣這類包車的士服務的可行性時,會充分諮詢業界及了解公眾需要,並會着重車種質素、的士司機的服務態度和操守、預約服務的便利程度,及如何善用先進科技,務求令使用者能獲得便捷和優質的服務。
局方發言人說,政府在剛展開的《公共交通策略研究》檢視的士服務的角色定位時,會考慮的士服務的長遠供求情況及服務水準,研究重點包括推出優質房車的士服務是否可行可取,目標是包括希望為業界定下新的服務標準,提升服務水平,以回應社會上對多元化服務的需求。此外,若經研究後證實的士數量不足,政府會考慮增發的士牌照。政府亦會研究能否藉增發牌照引入新的經營及管理模式,以加強管理,提升質素。
發言人又說,政府在研究過程會小心評估任何對的士服務的角色定位作出改動的建議對的士供求及服務、其他公共交通服務,以及公共交通服務使用者的影響。此外,在現有的法規下,如車主有興趣使用其私家車作出租或取酬方式載客,可向運輸署署長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而所有出租汽車必須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法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才可在道路上使用。
發言人強調,未有合法准許而載客取酬是違法行為;而相關法例已存在多年,目的是保障乘客和其他道路使用者,與使用何種平台或應用程式召喚服務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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