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吹水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讀歷史知古今] 1794年,國民公會為了審判政治犯而在巴黎成立的法庭,為實行恐怖統治的強力機構
革命法庭(Revolutionary Tribunal),於法國大革命期間,國民公會為了審判政治犯而在巴黎成立的法庭,為實行恐怖統治的強力機構。由一個陪審團、一個檢察長和兩個代檢察長組成,均由國民公會任命,其判決定案後則不得再上訴。

1794年6月10日,在羅伯斯庇爾鼓動下,頒布了《牧月22日法令》,禁止囚犯雇用律師為自己辯護,並規定死刑為唯一刑罰。在此以前,革命法庭於13個月內曾宣判1,220人死刑;在通過法令和羅伯斯比垮台之間的49天中,有1,376人被判處死刑,其中多為無辜之民眾。
Good2Bad0
2015/08/25, 9:44:34 晚上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