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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犯翁x源判社服
借醉與女童性交 法官放條生路
男生判社服令趕及會考
28/04/2006
【本報訊】應屆會考男生去年出席友人的生日會期間,與一名酒醉的十四歲女童非法性交,昨在高院獲判履行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一直還柙候判的被告得以趕及出席今日舉行的中學會考英文科考試,暫委法官更特別要求男生日後將會考成績通知法庭。
放榜成績交法庭
被告翁永源(十八歲)原被控強姦罪,後來獲控方接納他承認交替控罪「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暫委法官韋毅志昨判刑時直言,絕不認同被告的行為,但考慮被告的罪行非屬最差劣,如果被告當日是故意灌醉女事主,法庭一定會將被告收監。
有報告指出被告對事件存有悔意,被告更獲就讀學校的老師致函法庭代為求情,暫委法官故決定給被告一次機會,輕判社會服務令,讓被告得以趕及出席今天舉行的中學會考英文科考試,暫委法官告誡被告必須吸取今次的訓,並他放榜後將會考成績通知法庭。
去年三月十九日,被告與數名友人在天水圍天澤,替友人慶祝生日,赴會的包括當時十四歲就讀中二的女事主,各人在生日會上喝至酩酊大醉,事主更出現嘔吐、頭痛甚至以頭撞牆。事主隨後被人帶到內一名被告親戚所租用的單位休息。
被告表示會負責任
事主在該單位內遭被告侵犯,被告表示會向事主負責任。同月二十一日,事主因在校園內哭泣,被帶往見社工揭發事件,被告被捕後承認犯案,且感到後悔。
案件編號: HCCC 226/05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60428/20060428020818_0000.html
男生判社服令趕及會考
28/04/2006
【本報訊】應屆會考男生去年出席友人的生日會期間,與一名酒醉的十四歲女童非法性交,昨在高院獲判履行社會服務令二百小時。一直還柙候判的被告得以趕及出席今日舉行的中學會考英文科考試,暫委法官更特別要求男生日後將會考成績通知法庭。
放榜成績交法庭
被告翁永源(十八歲)原被控強姦罪,後來獲控方接納他承認交替控罪「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暫委法官韋毅志昨判刑時直言,絕不認同被告的行為,但考慮被告的罪行非屬最差劣,如果被告當日是故意灌醉女事主,法庭一定會將被告收監。
有報告指出被告對事件存有悔意,被告更獲就讀學校的老師致函法庭代為求情,暫委法官故決定給被告一次機會,輕判社會服務令,讓被告得以趕及出席今天舉行的中學會考英文科考試,暫委法官告誡被告必須吸取今次的訓,並他放榜後將會考成績通知法庭。
去年三月十九日,被告與數名友人在天水圍天澤,替友人慶祝生日,赴會的包括當時十四歲就讀中二的女事主,各人在生日會上喝至酩酊大醉,事主更出現嘔吐、頭痛甚至以頭撞牆。事主隨後被人帶到內一名被告親戚所租用的單位休息。
被告表示會負責任
事主在該單位內遭被告侵犯,被告表示會向事主負責任。同月二十一日,事主因在校園內哭泣,被帶往見社工揭發事件,被告被捕後承認犯案,且感到後悔。
案件編號: HCCC 226/05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60428/20060428020818_0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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