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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唔覺依家仲有公司大假跟勞工假好撚低賤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是規管香港勞工與資方之間的僱傭條件的主要法例。 香港僱傭條例始自1968年,曾經有多次立法修訂,目的為僱員提供一定的僱傭保障和福利。

僱員法定有薪休假權利的國際比較
香港僱員的法定有薪休假權利全世界排尾四

一﹒香港僱員在沒有任何工時規管法例下,與全世界各國比較平均每週工時,長工時排名第八(表一)。表中排名第六的南韓,近年努力減少工時,05年相較00年已減少每年一百小時工時,相等於百分之四。

二﹒香港法定年假的標準遠低於國際標準的3個工作週。

國際勞工公約第132號有薪假期公約規定僱員做滿一年,可享有不少於三個工作週的有薪年假。香港現時的年假只得7天,做滿兩年後每年加一天至14天。即要年資滿9年才可有14天年假。香港7天年假規定,遠低於國際標準。

三﹒國際勞工組織研究了103國家的勞工法例,1/3的國家提供給僱員的年假權利為24-26天,約1/5僱員可享18-22天,而少於1/3可享10-15天。

在發達國家中,最少的是日本只得10天年假而最多是丹麥、荷蘭、法國30天年假。大約一半國家讓僱員享有24或25年假,約1/3國家提供28-30年假,而澳洲及美國則沒有法定規限。

非洲及拉丁美洲國家的範圍較闊,由6日至30日不等。

亞洲則是年假福利最差,一般只有少於15天年假。

四﹒有薪公眾假期方面,大多國家讓僱員可享有10-11日的法定假日權利。

五﹒香港與全世界各國比較有薪年假及公眾假期

在年假方面,香港僱員可享年假數目全世界排尾四,僅優於菲律賓的5天年假,泰國及墨西哥的六天。在公眾假期方面,香港的12天法定假日則屬於中等。


勞工法既原意係保障仆街僱主唔會一日假都唔俾你放
香港公司已經長到仆街 結果50年後既今日
仲有公司夠膽有7日年假去請人
香港人真係天生奴隸命 痴媽根 )
Good1Bad1
2015/09/16, 6:23:58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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