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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警員反應過敏
中五男生於今年3月1日到元朗參加「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被指三度推玻璃門撞向警員手臂,學生被控襲警罪。惟辯方在審訊時指,被告雙耳均有不同程度的聽覺問題,裁判官今裁決時指,相信被告是單純且關心社會的學生,沒有動機襲警,不排除被告開門時碰到警員,而警員執勤時有壓力,突然被撞會有過敏反應,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被告馮子浩(17歲)右耳有中度聽障、左耳屬輕度聽障,平時上學要戴耳機,只是耳機的揚聲效果很大,被告預計當日現場會很嘈吵而沒有配戴耳機,故相信被告當日是聽不到警員的警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0710/53954539
裁判官指被告馮子浩(17歲)右耳有中度聽障、左耳屬輕度聽障,平時上學要戴耳機,只是耳機的揚聲效果很大,被告預計當日現場會很嘈吵而沒有配戴耳機,故相信被告當日是聽不到警員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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