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內務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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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認清上訴程序
按現有「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上訴有以下要求。由10月開始,未有一宗上訴是符合要求。

上訴:
當有會員被內務長直接封鎖後,任何其他會員可於自封鎖後24小時內作出上訴。
每一次上訴,只可針對一位被封會員。
上訴程序可分為「聯署」和「上訴公投」兩個部份。

聯署
若任何會員要為被封會員上訴,必須於自封鎖後24小時內發表「聯署帖」。
「聯署帖」的標題格式為:「聯䍝上訴」上訴案件xxxx(案件編號),要求解封(被告)。
例:「聯䍝上訴」上訴案件14150001,要求解封膠流流(ID: 6)。


帖內應盡量交代案情,並提供上訴理由。
若「聯署帖」於自發帖起24小時內取得最少20名會員留言和議,即通過聯署程序。

上訴公投
通過聯署程序後,由內務長發表「上訴公投帖」。
「上訴公投帖」的標題格式為:「上訴公投」上訴案件xxxx(案件編號),要求解封(被告)。
例:「上訴公投」上訴案件0001,要求解封膠流流(ID: 6)。

帖內應盡量交代案情。
公投以正負評方式進行,以正評表示「支持解封」;負評表示「反對解封」。
於發帖後24小時內的任何時間,正評數目大於負評數目,且正評數目不少於35,上訴公投通過。

上訴公投通過後,即為「上訴得直」,內務長會立即解除封鎖,並在記錄中刪除該次犯罪記錄。
若有任何上訴不遵守以上上訴程序及規則,該上訴將被視為無效。[/size=6]
Good5Bad7
2015/10/13, 11:32:51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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