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內務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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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Galden 的基本法制認識
近日很多會員都對HKGalden 的版規如何解讀有一番爭議,或者亦需要來一次釋疑。

HKGalden 由膠流流建立內務制度開始,一路強調案例。皆因HKGalden 是行不成文法,或者叫普通法制;而非一般論壇如紅登或香討 所用的成文法,或叫法典法制。在成文法中,所有釋義都是由官方最高領導決定,而法典中會寫明有些可做,有些不可做;但案例只不過是一個記錄,對釋義是無任何影響。若做了法典中無記載的行為,一律由最高領導決定;不過一般來說都是歸入違規行為。這種制度好處是效率高,見效快,亦會比較以最高領導為中心,亦不會有陪審團或公投去決定。

HKGalden 與上面完全不同,是行不成文法。在不成文法中,所有罪名只是一個藉口,而罪名中的各種釋義及觀念,都是由各位公投、上訴及內務長的判決去調整及決定。這些案例累積起來,再加上現任內務長須尊重和跟隨以前案例的原則,除非有新公投或上訴作出修改,以前的案例對釋義作出重大影響。這種制度好處在於靈活性高,因應時移勢易配合HKGalden 生態。除非有強力原因,否則不應無故改變,令人無所適從。
Good4Bad24
2015/10/18, 1:31:43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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