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唔想特首超然,但點解基本法設定到佢在立法會前大哂多得有藍絲d文提醒, 睇返基本法49,50條, 佢可以有兩次拒簽法案機會, 第1次退回要2/3通過,第2次可解散立法會立法會就無權炒佢002015/10/27, 7:14:22 晚上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