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港台新聞今日(11月9日)報道,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去年11月在法院外被擲雞蛋案,兩名「掟雞蛋」男子早前承認控罪並被罰款3000元,其後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覆核刑期,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兩人改判即時監禁兩周。
報稱是運輸工人的27歲被告李旺,以及33歲被告張家成,由於兩人不合作及多次缺席與感化官會面,顯示沒有悔意,感化官拒絕接受二人社會服務令建議。另外,裁判官認同原審時,無提及幾項加刑因素,包括兩名被告事先準備雞蛋伏擊黃之鋒,有一定程度的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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