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團隊最近行使否決權
宣佈東方甲乙案無效
但有幾點商榷之處
1. 膠登公投封鎖一向不設時限
再者 一個月前發表的POST唔算遠
而且文章內容係關乎歐洲難民問題
而今日就發生恐襲
可見時效仍然依在
有關的POST事實上仍然有討論的空間
因此以「其中一篇post咗已經一個月冇充足嘅理由去ban咁耐之前嘅事」
則理由有欠充份
2. 禁止如非必要的情況下使用簡體字一向是膠登共識
以往的多個案例都印證依一點
而且兩個POST內
事主(東方甲乙)畜意大面積地使用簡體字
其中一個仲要係連標題都用簡體字
而且事主實屬故意使用簡體字 (因為係轉貼文章)
完全大面積佔領版面 惹來反感 影響會員情緒
因此應該理解張貼含大量簡體字的文章為「阻礙閱讀」的違規行為
72 2015/11/15, 12:38:46 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