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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疑誤導選民 選舉漏洞要修補
法團疑誤導選民 選舉漏洞要修補

本報近日收到街坊報料,指出富康花園立案法團在屋苑外牆所掛的橫幅有誤導選民之嫌。

法團早於今年九月把橫幅掛在屋苑外牆上,以便宣傳本屆區議會選舉。惟居民發現「投票選賢能」中的「賢能」有引導成份,二字除了解作有能力的人士外,還連繫到該法團主席兼現屆競逐連任區議員陸平才。這橫幅不但干擾選民投票意欲,有損其他對手在選舉中公平競爭。

現時選舉條例就並沒有規管候選人自身參與其他公職所得利益在選舉作出公開,如法團及其以往及現時活動宣傳費用。另外,條例沒有就選舉宣傳的導向性宇眼作出監管,惟只針對誤導及虛假陳述。根據香港法例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5條《發佈虛假陳述指某人是或不是候選人的非法行為》,任何人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發佈關於該候選人或該等候選人且屬虛假達關鍵程度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事實陳述,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

Good0Bad0
2015/11/21, 4:15:03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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