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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改革建議:《考古事務管理辦法及保護相關特定文物條例》
一、 導言
本條例的設立旨在訂明及採取具體的管理措施以解決及平息會員考古及保護古物議題上所衍生的問題和爭議。
二、 釋義
在本條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1) 「內務長」為按照膠登討論區《內務長適用法》而出任此一職位的人士
2) 「特許考古人士」為按照本條例而取得牌照的人士
3) 「會員」為任何在膠登討論區享有發言權及其他正當權利的會員
4) 「管理團隊」因為負責膠登討論區站務的人士所組成的團體及其代表
5) 「考古事務管理局」(下稱管理局)為按照本條例而設立的法定組織
6) 「牌照」為按照本條例而設立及獲得考古牌照
三、 考古事務管理局的設立及其架構
1) 為提高管治執行考古事務的管理效率,特設立考古事務管理局專責考古事務。
2) 考古事務管理局有三名委員。
3) 考古事務管理局設有主席一職,並行使下列職權:
i. 負責主持會議
ii. 制定議程
iii. 審批有關考古的相關申請
iv. 應管理團隊的要求召開緊急會議
4) 考古事務管理局主席必須由內務長擔任,由內務長互選產生。
5) 考古事務管理局另外設有兩名委員:一名委員由管理團隊委任產生;另一名委員由會員按民主程序及透過公平及開放選舉產生。有關民選委員的產生辦法,由內務長負責有關選舉之舉辦及協調。
6) 考古事務管理局委員的任期為三個月
四、 會員成為特許考古人士的牌照申請
1) 任何如欲進行考古活動之會員,必須向考古事務管理局申請特許經營權的牌照,成為特許考古人士。任何人士未經考古事務管理局的同意下進行,將依照內務規則及本條例的規定處以適當的懲罰。
2) 任何成為特許考古人士,可在按照本條例的規定下進行必要之合法考古活動。其考古活動的正當權利依照本法的規定而獲得保障。
3) 任何會員均不得按照《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中的版規 (1)惡意連續發表或回覆,影響會員瀏覽主題列表,或:(2)惡意張貼任何阻礙閱讀的圖片或文章,或:(3)惡意回覆過舊主題,有意誤導會員或影響版面秩序,(4)惡意利用系統或版面漏洞,以致影響正常討論或討論區運作而對任何針對其考古活動而發起的會員公投封鎖;有關針對其考古活動而發起的會員公投封鎖的建議、做法和結果均為非法和無效。惟內務長仍然可以案情的嚴重性及其他因素而採取適當的決定或直接封鎖。
4) 任何如欲申請成為特許考古人士以進行考古活動之會員,有關人士 (以下一律稱為申請人) 須填妥申請表、推薦人信件及擔保文件。有關申請表、推薦人信件及擔保文件的格式及規定將由考古事務管理局草擬,經考古事務管理局主席對外正式公佈。所有申請文件必須符合考古事務管理局的官方格式,否則考古事務管理局有權拒絕有關考古的申請。
5) 任何申請人成為特許考古人士,必須尋求五名會員成為推薦人及三名會員成擔保人。
6) 當申請人完成填妥申請成為特許考古人士的申請文件後,須於指定時間內向考古事務管理局提交。考古事務管理局會就有關的申請進行審批。如考古事務管理局最終接納有關申請,將會批准考古特許經營權的牌照,成為符合資格的特許考古人士。
7) 考古事務管理局有權在審批申請時諮詢會員及管理團隊的意見。
8) 考古事務管理局須定期對外更新及公佈最新的符合規定的法定特許考古人士的名單,以供公眾查閱。有關查閱對外開放,不設審查。
五、 批准有關帖子考古牌照的申請
1) 任何獲發牌照的特許考古人士,如須進行考古活動時,須事先向考古事務管理局申請將有關帖子納入特許名單。
2) 考古事務管理局將審理有關申請。如有關只有有關帖子如獲接納而納入特許名單,獲發牌照的特許考古人士方可進行考古。
3) 考古事務管理局須定期公佈及更新有關帖子特許名單,以供公眾查閱。
4) 考古事務管理局有權在審批申請時諮詢會員及管理團隊的意見。
5) 考古事務管理局經討論及表決,可決定將有關帖子特許名單中增加及移除,惟須對外解釋原因。
6) 任何會員亦可以在取得其他會員聯署支持下,發起投票議案,建議將有關指定的帖子除特許名單中增添或移除。負責發起的會員須就投票議案提供理據。有關投票議案的程序將由考古事務管理局決定。
六、 吊銷牌照
1) 如任何已取得考古牌照的會員違反相關的規定,均可被考古事務管理局吊銷牌照
2) 任何會員亦可發起公投建議吊銷有關會員之考古牌照,供考古事務管理局作參考。如有關公投獲四分之三絕大多數會員的支持,考古事務管理局必須按照公投的結果吊銷有關會員之牌照
3) 考古事務管理局須盡快對外通知有關決定,相關會員必須即時停止進行考古
4) 任何被吊銷考古牌照的會員均不得於六個月內再次申請成為持有法定牌照的特許考古人士
5) 任何被吊銷考古牌照的會員均可向考古事務管理局上訴一次
七、 牌照續期
1) 所有會員的考古牌照有效期一律為三個月。
2) 任何欲繼續進行考古活動之會員,須向考古事務管理局提出續期申請
3) 提出續期申請的會員須尋求另外五位會員聯署支持
八、 其他限制
1) 任何考古活動必須按照本條例的要求及規定下進行
2) 以下任何類別的帖子一律禁止進行考古,除非另有規定:
i. 慶祝生日類別的帖子
ii. 任何針對當日的天氣或極端天氣類別的帖子
iii. 針對當日股市升跌的帖子
iv. 任何考古事務管理局已對外宣佈不適合並禁止進行考古的帖子
3) 任何獲發牌照的特許考古人士在進行考古活動時必須於考古活動內的帖子表明是進行考古活動,以供識別。有關格式由考古事務管理局另行規定
4) 如考古活動違反本章的規定,相關會員可被吊銷考古牌照及處於封鎖七日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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