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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警司黃冠豪遭令提早退休
【on.cc東網專訊】 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警司黃冠豪,據知在本月初,正式遭警方勒令提早退休。據了解,黃冠豪可保留部分退休金及長俸,不過他要到明年9月年屆55歲退休年齡之時,才可獲發退休金及長俸。
黃冠豪於2011年擔任灣仔分區指揮官期間,三度拉隊光顧相熟火鍋店,期間收取店方饋贈價值逾1000元的洋酒及4500多元的飲食折扣,及明知該店無酒牌仍賣酒,而在審批其酒牌時不向上級報告,被廉政公署檢控,於2013年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1年,今年3月經上訴獲減刑至半年。
至今年7月,已刑滿獲釋的黃冠豪,向終審法院就其定罪申請上訴許可,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案件不涉及重大法律觀點爭議,即時否決其申請,意味黃的翻案已「終極無望」。
據了解,公務員事務局是在考慮過兩個因素之後作有關決定,其一,是考慮到在黃冠豪上訴獲減刑時,法官曾指本案牽涉行為不當但不涉貪污;其二,[#f01d2b]公務員事務局亦曾把本案與冼錦華案比較,認為因案件不牽涉黃賭毒等相關範疇,最終當局決定酌情向黃冠豪發放部分退休金及長俸[/#f01d2b]。

Good0Bad4
2015/12/27, 11:26:42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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