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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師會2021年起推統一執業試
現時要於本港成為執業律師,必先於3間本地大學或其他普通法地區修讀法律學位(LLB)或法學博士(JD),再修讀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並再通過課程考核,成為實習律師,兩年後便可成為正式律師。香港律師會早前擬引入統一執業試,一直只聞樓梯響,惟該會今日突然公布,由2021年起,必須通過統一執業試才可做「學徒」,訂立實習律師合約。

律師會今日發出新聞稿,指《法律執業者條例》賦予香港律師會權利去制定考取法律專業所需的資格,理事會已議決由2021年起,必須完成PCLL課程,並於律師會設定及評分的統一執業試中,取得合格才可成為實習律師,但不一定通過PCLL考試,才可參與統一執業試。理事會正考慮日後推行的安排,並會於適當時候公布詳情。新聞稿亦提到,律師會作為監管者,有責任維持專業水準及維護公眾利益,統一執業試目的是維持入職律師的質素,以及為有能力成為律師者提供加入法律行業的途徑。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對於律師會突公布上述議決感意外,亦質疑律師會未有充分諮詢會員及各界,他自己事前亦未收過港大傳閱相關諮詢報告結果。張達明指出,PCLL考試除筆試外亦考核其他相關訓練,「唔係死讀爛讀就好」,每間學校亦根據其專長及特色有自己的課程及考核安排。他亦關注律師會以往舉辨海外試,也是邀請大學法律學者監考,統一執業試的監考人手是否充足。

本身是城大法學院副教授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指,由於PCLL學額有限,現時本港法律系學生從LLB畢業後,非人人能升讀PCLL課程及考取執業律師資格,值得考慮讓更多有能力學生循其他途徑,考取律師資格。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106/s00001/1452093719083
Good0Bad3
2016/01/07, 4:00:2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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