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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Emilia Wong:破壞「法治」嘅從來都唔係市民,而係濫權嘅政府同執法者。


想講好耐。

破壞「法治」嘅從來都唔係市民,而係濫權嘅政府同執法者。

「法治」,代表無人凌駕於法律,人人皆受到法律保障,當權者亦受法律約束,係一整套彰顯公平、保護人民免受當權者剝削嘅制度。「犯法」本身並不會「破壞法治」,因為你並無衝擊到個制度,你一樣有可能會被捕同進入司法程序,受到法律制裁,it's fair。所以,將佔領馬路、掟磚、縱火等行為與「破壞法治」掛鉤,如同將衝紅燈、隨地吐痰等都講成係「破壞法治」,實在令人得淡笑。

咁點先係破壞法治呢?就係「犯法」而無得到制裁,特別係當權者。當執法者自己都唔守法,暗角打人、選擇性執法、亂棍打途人、嚴刑逼供、胡亂開槍,而監警會竟然都係佢地自己人,導致呢班犯法嘅有牌暴徒,到依家都未有應得嘅處分或檢控,顯示出執法者目無法紀、當權者已經凌駕於法律,甚至繞過法律利用警隊嘅權力打壓星斗市民。呢d就叫真正嘅「破壞法治」啦。


https://www.facebook.com/emiliawyk
Good10Bad0
2016/02/25, 11:21:1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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