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體育臺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告魯夫與碧根鮑華:半輩子的勁敵,一輩子的朋友
http://football.fanpiece.com/herostory/告魯夫與碧根鮑華-半輩子的勁敵-一輩子的朋友-c1221838.html

告魯夫與碧根鮑華:半輩子的勁敵,一輩子的朋友

人生有不同的階段,有段時期,身邊的朋友畢業、升職、成家立室,漸漸由哥哥姐姐,變成了叔叔姨姨,越來越熱鬧;有段時間,身邊的朋友患病、老去、生離死別,漸漸地,昔日陪伴身邊的人一個一個離開。

已到古稀之年的碧根鮑華,幾日前,收到一個噩耗。他半輩子的對手、一輩子的朋友告魯夫因肺癌病逝。對於暮年的「凱撒大帝」來說,近年的壞消息未免太多了,與他在拜仁慕尼黑同行數十載的漢尼斯前年入獄,滿頭白髮才受牢獄之苦。

去年七月,碧根鮑華的兒子史提漢病逝,終年四十六歲,他不得不白頭人送黑頭人,送別這位繼承他衣砵、從事足球行業一生的兒子。三個月後,碧根鮑華又接噩耗,跟他在拜仁及西德征戰的好拍檔「轟炸機」梅拿患上老人痴呆症。

過去,碧根鮑華在後,負責防守及策動攻勢,而梅拿就站在最前,爭取入球,一起贏得多少榮譽。然而,今日兩人相見,可能梅拿還會親切提起以前跟一個叫碧根鮑華的人合作無間,但也許不知道站在他面前的便是故人。近期,碧根鮑華還惹上官非,國際足協調查德國申辦2006年世界盃時涉及貪腐,矛頭直指碧根鮑華。

到上星期,輪到與碧根鮑華齊名數十年的告魯夫離逝,從此以來,碧根鮑華孤獨地站在球壇的殿堂。論入球,他肯定不如比利,論腳法,他可能不如馬勒當拿,但碧根鮑華的一生都奉獻給足球,做球員、做教練、管理球會,他都是世界級。


碧根鮑華與告魯夫在國際賽碰頭。

唯一可與他相提並論的,就只有宿敵告魯夫。他們生於同一時代,叱吒風雲,兩人所擁有的才能,不僅能夠改變球賽的形勢,也不止改變球會的命運,而是改變足球的歷史。比利及馬勒當拿象徵球員的巔峰,碧根鮑華及告魯夫就代表足球從業員的殿堂。

七十年代是屬於碧根鮑華與告魯夫的時代,由1970至73年,告魯夫的阿積士完成歐冠盃三連冠的霸業;由1973至76年,就到碧根鮑華的拜仁連贏三屆歐冠盃。掛靴後,告魯夫以教練身分建立阿積士及巴塞隆拿的盛世,碧根鮑華就為西德贏取世界盃。

不過,講到兩人的交集,不可不提1974年的世界盃決賽,這是告魯夫與碧根鮑華的英雄對決。那年的荷蘭,告魯夫就是場上指揮官,將米高斯全能足球的理念發揚光大;那年的西德,碧根鮑華就將自由人的位置發揮得淋漓盡致,同樣引領球壇的戰術。

兩雄相遇,告魯夫先聲奪人,比賽一開始,西德連波都搶不到,告魯夫單騎闖陣,殺入禁區,西德的福士出腳犯規,球證判罰十二碼,荷蘭由尼斯堅斯射入。西德在沒有一次控球之下,就已經輸了一球,橋段比電影及漫畫更誇張。西德之後靠畢烈拿及梅拿各入一球,最終反勝2:1捧盃。

碧根鮑華捧起獎盃,至於告魯夫就贏得賽事的最佳球員。碧根鮑華其後都承認:「告魯夫比我出色,但我是世界盃冠軍。」可惜的是,這是告魯夫足球生涯中,最接近世界大賽冠軍的時刻,所以這場決賽可說是他最大的遺憾。

儘管碧根鮑華為告魯夫製造了這份遺憾,但兩人識英雄、重英雄。在球場上,他們是宿敵,但球場下,他們是好朋友。也許在他們心裡都在想,唯有對方,才有資格與自己並立於群山之巔;在往後的歷史長河中,也只有對方,才有資格與自己相提並論。

碧根鮑華及告魯夫在球員生涯晚期,都曾到北美聯賽落班,更加破天荒做過隊友,那時碧根鮑華效力紐約宇宙隊,而告魯夫就去宇宙隊踢了幾場表演賽,但沒有簽下長約。同一年代的兩大球王做隊友,真的是難能可貴。當兩人淡出球壇之後,也常常結伴出席活動,例如高爾夫球賽。


兩人在紐約宇宙隊短暫做過隊友。

在近年的一次訪問中,兩人都對對方讚口不絕,互戴高帽。碧根鮑華說:「當如今加里夫巴利及C朗拿度都值一億歐元的時候,我認為告魯夫應該值十億!」告魯夫馬上回應:「碧根鮑華是皇家馬德里無論花多少錢都買不來的球員,他不但是超級巨星,還是打造無敵之師的基石。」

可惜,兩大球壇智者再不可能談笑風生了。在告魯夫的死訊傳出後,碧根鮑華留言:「對告魯夫的去世,我感到十分震驚,他不但是我的好朋友,更加是我的好兄弟。」當了半輩子勁敵,當了一輩子朋友,告魯夫先一步轉身,沒有回頭。


上了年紀後,兩人都不時一起出席活動。


尤西比奧、迪史堤芬奴、告魯夫……一些筆者從未看過他們踢波的大人物一個個離世,心裡有種淡然的哀傷,也許大家都要珍惜那個「烏鴉口」比利,他的烏鴉口事蹟很可能說一次,就少一次了。

作者:江湖百曉生
你的支持,我的動力!給足球群英傳https://www.facebook.com/footballherostory一個like啦!


老友大去 碧生一定百般滋味在心頭
Good5Bad0
2016/04/04, 8:30:36 早上
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
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
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