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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施壓 袁國強:四方面查港獨 劍指民族黨 大狀質疑單憑言論難檢控
【本報訊】早前不斷有建制派人士要港府用本地法律控告港獨人士,內地官媒《人民日報》昨也出手施壓,刊登文章質疑港府無採取法律行動對付港獨(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隨即指,執法機關正循《公司條例》、《社團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及其他刑事法例,四方面調查港獨違法問題。但有大律師指包括香港民族黨等人僅「得把口」,未有實質行動難檢控,港獨問題已成本港能否維持普通法制度的考驗。
記者:呂浩然 鄭啟源
昨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出題為〈和理非(熱詞解析)〉欄目,文中引用中大3月份問卷調查,指近70%受訪大學生認同和平、理性、非暴力,顯示「和理非」仍是香港年輕人主流價值,隨即引述香港媒體報道,指香港某些極端政黨正升級抗爭手段,又引述法律界人士稱,港獨分子組黨已構成實質行動,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中涉及煽動、顛覆等罪行,質疑港府為何從未引用有關法例,「香港律政司需要詳細研究,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民族黨:侵害結社自由
袁國強昨晨出席一研討會後未有回應有關文章,但他下午出席另一活動後即開腔表態,強調港獨違《基本法》,「係一個大是大非」問題,當局會很嚴肅地處理,並透露已交執法機關調查,並循四方面研究,「第一係《公司條例》,第二係《社團條例》,第三係《刑事罪行條例》,第四係其他方面嘅刑事罪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稱,港獨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任何鼓吹港獨行為違反香港法律,律政司一定會依法處理,又指本港經濟下行風險大,政府要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她認為港獨議題根本不應該在社會上討論,因會導致無謂爭拗及分化做正經事的精力。
香港民族黨發言人逐一反駁袁國強的言論,指《刑事罪行條例》中,叛逆等相關罪行自1970年修訂過後,港府未曾以此提檢控,以避開1991年起出現的《人權法案》違憲審查,故當局將條文控告民族黨,等於「自行將相關罪行送交法庭作違憲審查」。
其次,《公司條例》相關條文相當清晰,認為民族黨絕對符合申請成公司資格,若當局正式發書面拒絕申請,亦會成為當局「非法打壓香港營商自由、破壞香港核心價值鐵證」。至於如當局以「非法組織」檢控民族黨亦會侵害結社自由,同樣是「將一條惡法送交違憲審查」,歡迎當局以身試法。
評論員:毀普通法制度
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則強調,當局是否調查及檢控皆「權在佢哋手」,但表明不會因遭恫嚇而改變立場及原則,更指當局鎮壓港獨思潮,只會激發更多人認同港獨,甚至會認為港獨是香港前途唯一出路。
[#ff0011]本身為執業律師的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指,除非有證據顯示,民族黨申請成公司或社團時作虛假陳述,否則難單憑民族黨宣揚港獨而以《公司條例》或《社團條例》檢控,而且民族黨提出港獨「得把口」,並未有任何實質、具體行動嘗試推翻政權,邏輯上難以叛國罪等《刑事罪行條例》條文控告民族黨。[/#ff0011]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楊岳橋也指,他不同意港獨,但民族黨是尚未註冊政黨,當局文攻武嚇是小題大做,強調「政治問題唔好用法律解決」。有法律界人士指,只要港府拒絕支持港獨團體成立公司或註冊,已令這些團體不能籌款或舉行集會活動,令他們難以生存。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人民日報》文章出台後,袁國強即順應北京意思,表明正循數個方向打擊港獨,最終會破壞本港普通法制度,再加上內地有「底線思維」,即是要亮出底線,禁止任何人逾越,否則「一定扑你」,擔心港府可能會嘗試以本地法例禁止民族黨註冊以至辦公開論壇,但這就[#ff0011]成為對本港法律界的考驗,「敢唔敢堅持一國兩制內嘅法律價值觀」[/#ff001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24/19584040
記者:呂浩然 鄭啟源
昨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出題為〈和理非(熱詞解析)〉欄目,文中引用中大3月份問卷調查,指近70%受訪大學生認同和平、理性、非暴力,顯示「和理非」仍是香港年輕人主流價值,隨即引述香港媒體報道,指香港某些極端政黨正升級抗爭手段,又引述法律界人士稱,港獨分子組黨已構成實質行動,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中涉及煽動、顛覆等罪行,質疑港府為何從未引用有關法例,「香港律政司需要詳細研究,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民族黨:侵害結社自由
袁國強昨晨出席一研討會後未有回應有關文章,但他下午出席另一活動後即開腔表態,強調港獨違《基本法》,「係一個大是大非」問題,當局會很嚴肅地處理,並透露已交執法機關調查,並循四方面研究,「第一係《公司條例》,第二係《社團條例》,第三係《刑事罪行條例》,第四係其他方面嘅刑事罪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稱,港獨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任何鼓吹港獨行為違反香港法律,律政司一定會依法處理,又指本港經濟下行風險大,政府要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她認為港獨議題根本不應該在社會上討論,因會導致無謂爭拗及分化做正經事的精力。
香港民族黨發言人逐一反駁袁國強的言論,指《刑事罪行條例》中,叛逆等相關罪行自1970年修訂過後,港府未曾以此提檢控,以避開1991年起出現的《人權法案》違憲審查,故當局將條文控告民族黨,等於「自行將相關罪行送交法庭作違憲審查」。
其次,《公司條例》相關條文相當清晰,認為民族黨絕對符合申請成公司資格,若當局正式發書面拒絕申請,亦會成為當局「非法打壓香港營商自由、破壞香港核心價值鐵證」。至於如當局以「非法組織」檢控民族黨亦會侵害結社自由,同樣是「將一條惡法送交違憲審查」,歡迎當局以身試法。
評論員:毀普通法制度
本民前發言人黃台仰則強調,當局是否調查及檢控皆「權在佢哋手」,但表明不會因遭恫嚇而改變立場及原則,更指當局鎮壓港獨思潮,只會激發更多人認同港獨,甚至會認為港獨是香港前途唯一出路。
[#ff0011]本身為執業律師的法政匯思召集人任建峰指,除非有證據顯示,民族黨申請成公司或社團時作虛假陳述,否則難單憑民族黨宣揚港獨而以《公司條例》或《社團條例》檢控,而且民族黨提出港獨「得把口」,並未有任何實質、具體行動嘗試推翻政權,邏輯上難以叛國罪等《刑事罪行條例》條文控告民族黨。[/#ff0011]
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楊岳橋也指,他不同意港獨,但民族黨是尚未註冊政黨,當局文攻武嚇是小題大做,強調「政治問題唔好用法律解決」。有法律界人士指,只要港府拒絕支持港獨團體成立公司或註冊,已令這些團體不能籌款或舉行集會活動,令他們難以生存。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人民日報》文章出台後,袁國強即順應北京意思,表明正循數個方向打擊港獨,最終會破壞本港普通法制度,再加上內地有「底線思維」,即是要亮出底線,禁止任何人逾越,否則「一定扑你」,擔心港府可能會嘗試以本地法例禁止民族黨註冊以至辦公開論壇,但這就[#ff0011]成為對本港法律界的考驗,「敢唔敢堅持一國兩制內嘅法律價值觀」[/#ff001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424/1958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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