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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其賣港系列】香港與深圳就前海檢驗檢疫安排簽署合作協議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與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今日(四月二十七日)在深圳簽署合作協議,[#ff0000]容許外國進口香港的冷藏肉類/家禽(簡稱凍肉)經深圳前海保稅港區暫存然後分批進口香港,在確保食物安全的前提下,盡量配合香港業界的業務發展和需要。[/#ff0000]
該合作協議由食環署署長劉利群及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趙振拴代表雙方簽署。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亦有出席簽署儀式。
食環署發言人說:「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與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經充分磋商後達成上述合作協議。有關安排除便利香港業界營商外,亦能利用前海保稅港區的服務功能,建立中轉凍肉業務的『前店後倉』監管模式,深化內地與香港的檢驗檢疫合作,為香港業界創造更方便及更高效率的營商環境。」
根據有關合作協議,內地當局會對中轉凍肉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包括存放凍肉備案冷庫的設備和溫度,確保中轉凍肉的衞生及安全。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的規定,每批經暫存然後進口香港的凍肉,除了必須隨貨附有食環署署長認可來源地的發證實體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外,亦須附有由前海有關當局簽發的轉運證明書和核銷表。進口商亦須向食環署申領進口許可證。
發言人表示,食物安全中心與內地有關當局會繼續保持溝通及優化流程,並嚴格執行合作協議,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4/27/P201604270784.htm
該合作協議由食環署署長劉利群及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趙振拴代表雙方簽署。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亦有出席簽署儀式。
食環署發言人說:「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與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經充分磋商後達成上述合作協議。有關安排除便利香港業界營商外,亦能利用前海保稅港區的服務功能,建立中轉凍肉業務的『前店後倉』監管模式,深化內地與香港的檢驗檢疫合作,為香港業界創造更方便及更高效率的營商環境。」
根據有關合作協議,內地當局會對中轉凍肉實施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包括存放凍肉備案冷庫的設備和溫度,確保中轉凍肉的衞生及安全。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的規定,每批經暫存然後進口香港的凍肉,除了必須隨貨附有食環署署長認可來源地的發證實體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外,亦須附有由前海有關當局簽發的轉運證明書和核銷表。進口商亦須向食環署申領進口許可證。
發言人表示,食物安全中心與內地有關當局會繼續保持溝通及優化流程,並嚴格執行合作協議,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4/27/P2016042707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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