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用電視直播將佢條屍解體
抽走所有血, 剝皮, 挖眼, 脂肪、肌肉、內臟、骨頭逐一拆開
乜都冇得剩
然後點算邊樣有用
有用器官保留, 冇用嘅急凍, 拎出太平洋餵鯊魚
咁先叫海葬
每當你以為我講笑, 其實都係認真
反正都係死物, 大部份人白白燒咗佢, 不如用得就用
[#ff0011]如果你 (或你父母) 可以咁樣犧牲, 其他人區區捐一兩件器官又算係咩?[/#ff0011]
至於個頭骨, 可以再燒一燒佢, 縮成舍利子, 放入盒仔當骨灰一樣供奉, 證明畀人睇根本冇分別, 擺喺屋企連骨灰龕都慳返, 又解決多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