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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內務長
於香港膠登 HKGalden《封鎖會員記錄》2015-2016中
案件編號15160133
案件編號15160133
劉病已 (3954)執行 直接釋放:
上訴公投投票結果應為[#ff0011]釋放被告[/#ff0011][/size=4],惟內務長Metalist出錯,導致無人進行和議程序,故改為內務長自行釋放
於【內務公告】第六屆內務團隊 - 封鎖公告帖 (2)中
http://hkgalden.com/view/319699/page/8/highlight/#181
案件編號15160133(直接修刑)
被告新人蒼月昇(61)因:
因上訴公投投票結果應為釋放被告,惟內務長Metalist出錯,導致無人進行和議程序,故改為內務長自行修刑
而由劉病已 (3954) 於2016年02月03日執行修刑,[#ff0d1d]將原定刑期由3日修改為1日[/#ff0d1d][/size=4],於2016年02月04日釋放
何者為正確?
上者為被告無罪而後者為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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