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 看見膠登咁多辯論同罵戰,建議設立仲裁員一職。眼見經常有情況幾條仆街嘈十世都嘈唔完,不如就等設立一個期限,例如嘈左一個星期後,由仲裁員裁判邊個贏邊個輸。輸左既要同羸左既奶春袋 1352016/06/03, 7:12:34 晚上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