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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膠登咁多辯論同罵戰,建議設立仲裁員一職。
眼見經常有情況幾條仆街嘈十世都嘈唔完,
不如就等設立一個期限,
例如嘈左一個星期後,由仲裁員裁判邊個贏邊個輸。
輸左既要同羸左既奶春袋
Good13Bad5
2016/06/03, 7:12:3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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