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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人權 廣州公安待疑犯送完仔返學先拘捕
廣州海珠區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處理一宗受賄案,晚上十時敲門入住疑犯家中,待疑犯翌日送完小孩上學後才拘捕,當局指今次體現「柔性執法」,目的是要尊重和保障疑犯人權。

中國記者從「檢察機關改進司法理念與司法辦案方式研討會」得悉今次案例,海珠區檢察院2013年在廣州檢察機關中率先推行「柔性執法」制度,指案中疑犯與小孩同住,當面拘捕會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加上小孫媽媽當晚不在家,執法人員決定在疑犯家中梳化留宿,待疑犯翌晨送完小孩上學才拘捕。當局指,疑犯配偵查工作,甚至向檢察官提供許多之前未掌握的線索。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9-plastic-post/1209941-尊重人權-等犯送完仔返學先拘捕
Good3Bad0
2016/06/22, 12:07:18 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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