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發起投票尊重人權 廣州公安待疑犯送完仔返學先拘捕廣州海珠區檢察院反貪局檢察官處理一宗受賄案,晚上十時敲門入住疑犯家中,待疑犯翌日送完小孩上學後才拘捕,當局指今次體現「柔性執法」,目的是要尊重和保障疑犯人權。 中國記者從「檢察機關改進司法理念與司法辦案方式研討會」得悉今次案例,海珠區檢察院2013年在廣州檢察機關中率先推行「柔性執法」制度,指案中疑犯與小孩同住,當面拘捕會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加上小孫媽媽當晚不在家,執法人員決定在疑犯家中梳化留宿,待疑犯翌晨送完小孩上學才拘捕。當局指,疑犯配偵查工作,甚至向檢察官提供許多之前未掌握的線索。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9-plastic-post/1209941-尊重人權-等犯送完仔返學先拘捕302016/06/22, 12:07:18 凌晨本貼文共有 0 個回覆此貼文已鎖,將不接受回覆發表文章發起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