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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申覆核參選立會年齡 遭高院駁回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眾志」秘書長、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以個人名義挑戰《立法會條例》規定年滿21歲才可參選立會,認為有違《基本法》和《人權法》,案件早前進行司法覆核許可申請聆訊。高院今頒下判詞駁回申請。
  親自到庭領取判詞的黃之鋒於庭外表示,不認同法庭指有關立會參選年齡議題屬政治問題,不應由法庭處理,但仍尊重法庭的決定。
  黃又指,雖今年9月無緣參選立法會,但希望新一屆有立法會議員能代表青年聲音,爭取降低參選年齡至18歲,投票權和參選權平等是理所當然。而今次司法覆核申請被駁回,亦不會影響「香港眾志」成員參選今屆立法會的部署。
Good2Bad0
2016/06/22, 3:46:3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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