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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椒鹽粉 銷全台鹽酥雞攤
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705/37295276/
187噸下肚「台灣第一家」撈億元起訴
【綜合報導】台灣鹽酥雞創辦者陳廷智創辦的「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為節省成本竟從二○○七年到去年為止,用含重金屬砷且恐致癌的工業用碳酸鎂,製造十六項黑心椒鹽粉產品,八年來賣到全台各地三千多家鹽酥雞攤商、小吃店近一百八十七公噸,大賺黑心錢逾億元,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陳廷智和子女陳星佑、陳鏡如等四人。
鹽酥雞發明人陳廷智的女兒陳鏡如(圖)昨出面喊冤。林益民攝
陳廷智(八十一歲)是官方認證的鹽酥雞發明者,四十年前他靠擺攤賣炸雞暴紅後,開設台灣第一家公司專賣椒鹽粉等調味料,攤商只要購料,就可掛上「台灣第一家塩酥雞」招牌。
吃多致癌恐喪命
去年三月彰化地檢署查出,有業者在胡椒粉內添加工業用碳酸鎂,清查發現,該工業用碳酸鎂供應商佳純公司,也有出貨給台灣第一家,去年四月檢警搜索約談陳男、總經理陳星佑(陳男次子,五十一歲)、副總陳鏡如(陳男長女,五十五歲)。
陳廷智早在搜索前,指示下屬將留存的十包工業用碳酸鎂,搬到長子陳承愈(未涉案,不起訴)住處藏匿,另買來一百公斤食用碳酸鎂放在工廠當掩護;還要求會計簡素蓮刪除部分工業用碳酸鎂進貨紀錄。
檢警後來突破陳鏡如心防,循線查扣被藏起來的工業用碳酸鎂,送驗發現含有重金屬砷超過四ppm,據食藥署、新北衛生局證稱,短期內若服用一百毫克的砷會引起中毒症狀,若食用超過兩百毫克或長期食用可能增加罹患皮膚癌、肝癌、膀胱癌的風險,甚至致命。
陳廷智和女兒陳鏡如、兒子陳星佑都被依違反《食安法》起訴。資料照片
涉逃漏稅800萬元
陳廷智供稱,為讓椒鹽粉不易受潮結塊又要降低成本,才捨棄每公斤兩百二十元的食品用碳酸鎂,從二○○七年購入每公斤僅四十六元的工業用碳酸鎂。
檢方從尚未刪除的資料發現,該公司從二○一○年至去年,至少進貨近九公噸的工業用碳酸鎂,依業者供稱一百斤椒鹽粉加五斤碳酸鎂比例,足以製造一百八十七公噸的黑心椒鹽粉。新北市衛生局指出,該公司出貨下游遍及全台各地,連離島都有進貨紀錄。估計至少有三千家攤商、小吃店受害,用過黑心椒鹽粉。
業者還涉嫌用假帳漏報收入,逃稅八百多萬元,連稅帶罰須追繳約兩千萬元。檢方昨依《食安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創辦人陳廷智和子女、會計等四人,最重可判刑七年。
台灣第一家公司製造的鹽酥雞(小圖,《壹週刊》)椒鹽粉含有工業用碳酸鎂。資料照片
拿送驗報告喊冤
陳鏡如昨晚拿出自行送驗的報告喊冤稱:「我們絕對使用檢驗合格的食品級碳酸鎂,希望法院還我們清白。」不過網友都痛罵:「黑心奸商該死!」
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小檔案
創辦人:陳廷智(次子陳星佑任總經理、長女陳鏡如任副總經理)
設立時間:1985年
資本額:1300萬元
產品:椒鹽粉、黑胡椒粒、白胡椒粉等調味料
相關企業:口福實業、星泰食品、台灣第一家酥雞
加盟方式:無加盟金,購買調味料就可掛「台灣第一家酥雞」招牌,全國加盟店逾3000家
犯罪時間:2007年起至2015年,用工業用碳酸鎂製造椒鹽粉,賣給中小型食品行、鹽酥雞攤販
不法所得:1億1925多萬元,另涉逃稅80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187噸下肚「台灣第一家」撈億元起訴
【綜合報導】台灣鹽酥雞創辦者陳廷智創辦的「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為節省成本竟從二○○七年到去年為止,用含重金屬砷且恐致癌的工業用碳酸鎂,製造十六項黑心椒鹽粉產品,八年來賣到全台各地三千多家鹽酥雞攤商、小吃店近一百八十七公噸,大賺黑心錢逾億元,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陳廷智和子女陳星佑、陳鏡如等四人。
鹽酥雞發明人陳廷智的女兒陳鏡如(圖)昨出面喊冤。林益民攝
陳廷智(八十一歲)是官方認證的鹽酥雞發明者,四十年前他靠擺攤賣炸雞暴紅後,開設台灣第一家公司專賣椒鹽粉等調味料,攤商只要購料,就可掛上「台灣第一家塩酥雞」招牌。
吃多致癌恐喪命
去年三月彰化地檢署查出,有業者在胡椒粉內添加工業用碳酸鎂,清查發現,該工業用碳酸鎂供應商佳純公司,也有出貨給台灣第一家,去年四月檢警搜索約談陳男、總經理陳星佑(陳男次子,五十一歲)、副總陳鏡如(陳男長女,五十五歲)。
陳廷智早在搜索前,指示下屬將留存的十包工業用碳酸鎂,搬到長子陳承愈(未涉案,不起訴)住處藏匿,另買來一百公斤食用碳酸鎂放在工廠當掩護;還要求會計簡素蓮刪除部分工業用碳酸鎂進貨紀錄。
檢警後來突破陳鏡如心防,循線查扣被藏起來的工業用碳酸鎂,送驗發現含有重金屬砷超過四ppm,據食藥署、新北衛生局證稱,短期內若服用一百毫克的砷會引起中毒症狀,若食用超過兩百毫克或長期食用可能增加罹患皮膚癌、肝癌、膀胱癌的風險,甚至致命。
陳廷智和女兒陳鏡如、兒子陳星佑都被依違反《食安法》起訴。資料照片
涉逃漏稅800萬元
陳廷智供稱,為讓椒鹽粉不易受潮結塊又要降低成本,才捨棄每公斤兩百二十元的食品用碳酸鎂,從二○○七年購入每公斤僅四十六元的工業用碳酸鎂。
檢方從尚未刪除的資料發現,該公司從二○一○年至去年,至少進貨近九公噸的工業用碳酸鎂,依業者供稱一百斤椒鹽粉加五斤碳酸鎂比例,足以製造一百八十七公噸的黑心椒鹽粉。新北市衛生局指出,該公司出貨下游遍及全台各地,連離島都有進貨紀錄。估計至少有三千家攤商、小吃店受害,用過黑心椒鹽粉。
業者還涉嫌用假帳漏報收入,逃稅八百多萬元,連稅帶罰須追繳約兩千萬元。檢方昨依《食安法》、《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創辦人陳廷智和子女、會計等四人,最重可判刑七年。
台灣第一家公司製造的鹽酥雞(小圖,《壹週刊》)椒鹽粉含有工業用碳酸鎂。資料照片
拿送驗報告喊冤
陳鏡如昨晚拿出自行送驗的報告喊冤稱:「我們絕對使用檢驗合格的食品級碳酸鎂,希望法院還我們清白。」不過網友都痛罵:「黑心奸商該死!」
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小檔案
創辦人:陳廷智(次子陳星佑任總經理、長女陳鏡如任副總經理)
設立時間:1985年
資本額:1300萬元
產品:椒鹽粉、黑胡椒粒、白胡椒粉等調味料
相關企業:口福實業、星泰食品、台灣第一家酥雞
加盟方式:無加盟金,購買調味料就可掛「台灣第一家酥雞」招牌,全國加盟店逾3000家
犯罪時間:2007年起至2015年,用工業用碳酸鎂製造椒鹽粉,賣給中小型食品行、鹽酥雞攤販
不法所得:1億1925多萬元,另涉逃稅800萬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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