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於退休前休假的警署警長黃特聰,今年3月中與友人租舢舨出海垂釣時,與內地漁船相撞,黃遇溺身亡。肇事的內地漁船船長被控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案件今再提堂時,控方表示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結果案發後一直被還柙的被告,今獲准以2萬元現金及2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條件是不得離港、須居於表妹的香港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以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林堅(45歲),而控方今指警方需時再找專家給意見,申請再押後案件,以索取律政司進一步法律意見及專家證人意見。裁判官將案押後至8月16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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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07/12, 2:31:51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