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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煽暴 警促勿以身試法
「港獨」分子無法無天,肆意網上發表鼓吹暴力、煽動違法的言論,不但狂言「武裝起義」、「香港建國」,有「熱血公民」背景的facebook專頁近日竟直言炸大公報、文匯報。警方指出,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呼籲切勿以身試法。法律界人士認為,有關言論或已觸犯了刑事恐嚇、不誠實使用電腦等罪名。教育界人士批評,即使對他人意見持不同的看法,亦不應訴諸暴力。\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范徐麗泰日前批評「港獨」主張漠視港人利益,facebook專頁「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當日引用有關新聞,並發帖寫到:「我支持刺殺你,反正『建國』後清算奸人,先堆霖(隊冧)你少一個麻煩!」
  更離譜的是,專頁更於另一帖中竟聲言:「『武裝起義』時,其中要做就係炸太(大)公報同文匯報。」專頁不時轉載其他媒體報道,藉以發表主張「港獨」的言論,又為「港獨」分子吶喊助威,例如昨晚就轉載某「港獨國師」的言論,稱「我哋講獨立係在國際政壇正式宣示獨立,因為我哋當然知道香港已經有實現主權,只係有實無名。香港獨立就係為了有名有份」。
  互聯網世界非無法可依
  「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專頁的介紹資料中,不但附有《熱血時報》的網址,更列明地址為「九龍灣臨興街21號美羅中心2期609室」,經翻查與《熱血時報》地址完全脗合,而熱血公民成員鄭松泰亦有讚好該專頁。
  警方發言人表示,會了解事件,並提醒市民互聯網的世界不是無法可依,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因此切勿以身試法。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有關言論帶有恐嚇成分,不論是說笑或認真,在網上散播恐嚇信息,除了觸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也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禁止某些恐嚇作為」,最高可被監禁五年。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建議報警處理,認為有關的言論已算刑事恐嚇。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亦認為,有關言論可能已涉及刑事恐嚇、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串謀及煽惑他人犯罪等罪名。
  教界:理性表達勿訴諸暴力
  教聯會副主席蔡若蓮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提醒年輕人,虛擬世界並非完全的虛擬,亦是現實的一部分,大家需要為自己在網上的行為負責任。
  蔡若蓮指出,任何情況下應該理性溝通,而不是作情緒上的宣泄,例如對他人的意見持不同的看法,應該是訴諸理性的表達,而不應訴諸暴力。
  蔡若蓮參選今屆立法會選舉教育界,參選人還有教協葉建源。
  鄭松泰參選新界西,其他參選人包括:梁志祥、陳恒鑌、麥美娟、田北辰、何君堯、周永勤、尹兆堅、郭家麒、黃俊傑、陳浩天、馮檢基、黃潤達、朱凱迪、黃浩銘、李卓人、湯詠芝、張慧晶,高志輝、中出羊子、呂智恆、鄺官穩。
Good0Bad0
2016/07/30, 10:09:56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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