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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爪伸向多間中學
【大公報訊】記者陳達堅報道:多名主張“港獨”的立法會參選人先後被裁定提名無效,但“港獨”組織沒有罷手,企圖將“港獨”歪風吹向校園。近日宣揚“港獨”組織“學生動源”假借多間中學之名,組成所謂的“本土關注組”,圖向校內學生播“獨”,本報記者發現,部分專頁非校內學生成立及管理,明顯是被具政治傾向的舊生所騎劫。教育局昨日回覆大公報記者查詢時強調,“任何‘港獨’主張或活動不應在校園出現”。教育界批評,“港獨”組織企圖向中學生洗腦並利用他們,促請學校應有所警惕,並慎防被盜用校名。
教育局籲校方家長警惕
“學生動源”日前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揚言要將“‘港獨’打入校園每一個角落”,該組織又聲稱,現時有多間中學成立支持“港獨”的“本土關注組”,包括九龍華仁書院、香港華仁書院、沙田培英中學、兆基創意書院及聖公會曾肇添中學等,網上亦隨即出現“港華本土關注組”、“兆基本土關注組”、“湯中本土關注組”、“沙培本土關注組”及“曾肇添本土學社”等專頁,似有蔓延趨勢。部分“關注組”專頁宣稱,會在九月新學年開展宣揚“港獨”及“本土”理念的工作。不過本報發現,“九華本土關注組”是由數名已畢業的舊生成立及管理,並意圖利用學生易受朋輩影響的特點誤導他們認同“港獨”歪理。
教育局昨回覆大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關注近日有“港獨”組織聲稱在學校宣傳其政治立場和招攬學生加入,發言人指出,全港市民必須遵守基本法,而基本法第一條申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因此,任何“港獨”主張或活動不應在校園出現。
發言人呼籲校長、老師和家長等應支援學生免受誤導而不自覺地參與鼓吹違反基本法或其他法律的活動,局方會與教育界及學校保持緊密聯繫。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認為,部分政治組織企圖動員對政治認識不成熟的學生,宣揚“港獨”歪理,特別臨近九月立法會選舉,不排除他們有意煽動學生包圍票站。他強調,即使在暑假期間,學校亦應有所警惕,及早把關,不能讓“港獨”或不良組織把魔爪伸入中學校園,荼毒下一代。
教育局籲校方家長警惕
“學生動源”日前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揚言要將“‘港獨’打入校園每一個角落”,該組織又聲稱,現時有多間中學成立支持“港獨”的“本土關注組”,包括九龍華仁書院、香港華仁書院、沙田培英中學、兆基創意書院及聖公會曾肇添中學等,網上亦隨即出現“港華本土關注組”、“兆基本土關注組”、“湯中本土關注組”、“沙培本土關注組”及“曾肇添本土學社”等專頁,似有蔓延趨勢。部分“關注組”專頁宣稱,會在九月新學年開展宣揚“港獨”及“本土”理念的工作。不過本報發現,“九華本土關注組”是由數名已畢業的舊生成立及管理,並意圖利用學生易受朋輩影響的特點誤導他們認同“港獨”歪理。
教育局昨回覆大公報記者查詢時表示,關注近日有“港獨”組織聲稱在學校宣傳其政治立場和招攬學生加入,發言人指出,全港市民必須遵守基本法,而基本法第一條申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港獨”不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亦與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因此,任何“港獨”主張或活動不應在校園出現。
發言人呼籲校長、老師和家長等應支援學生免受誤導而不自覺地參與鼓吹違反基本法或其他法律的活動,局方會與教育界及學校保持緊密聯繫。
教聯會副主席胡少偉認為,部分政治組織企圖動員對政治認識不成熟的學生,宣揚“港獨”歪理,特別臨近九月立法會選舉,不排除他們有意煽動學生包圍票站。他強調,即使在暑假期間,學校亦應有所警惕,及早把關,不能讓“港獨”或不良組織把魔爪伸入中學校園,荼毒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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