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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 - 封鎖公投] 會員 薛丁格(4750)涉嫌主張膠登無為而治, 極危險
本人根據「封鎖違反版規會員公投法」,提出以下封鎖公投:
(1) 嫌疑犯會員編號:4750 薛丁格
(2) 關於案情的詳盡描述,交待發起公投的原因:
會員薛丁格 開post 叫人提名佢做內務長, 係第4個回覆明言 政綱:無為而治,
涉嫌引至睇到佢呢個主張既會員極度不安, 對膠登長遠政策實為不利.
理應禁閉會員講類似言論, 以免類似言論日漸壯大, 危及內務長將來有機會被削權命運.
慎防 慎防.
現發起公投, 敬希各會員處理之, 星星之火 足以燎原呀.
防範未燃, 大家有責, 責無傍太.
if no me 開公投, who ?
if not now, when ?
(3) 相關證據,如超連結或截圖等:
http://hkgalden.com/view/366441
第4個回覆
(4) 通過封鎖公投的條件:
(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封鎖;
(2a)於三小時後,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20
或
(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50
則封鎖公投獲通過,該會員需被封鎖,而公投繼續進行;否則本次公投被否決而作廢。於已成立的封鎖公投之投票期結束後,以第二個三分位數之投票選項為結果,並依據「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決定最終刑期。其中,如果結果為「反對封鎖」,則解除對該名會員之封鎖及刪除該次犯罪記錄
請各會員盡義務,認真審視案情,作出合理判斷,並投票(或和議)保障眾會員(包括嫌疑犯)利益。會員也可先參考《封鎖會員記錄》中的過往案例,避免雙重標準。
(1) 嫌疑犯會員編號:4750 薛丁格
(2) 關於案情的詳盡描述,交待發起公投的原因:
會員薛丁格 開post 叫人提名佢做內務長, 係第4個回覆明言 政綱:無為而治,
涉嫌引至睇到佢呢個主張既會員極度不安, 對膠登長遠政策實為不利.
理應禁閉會員講類似言論, 以免類似言論日漸壯大, 危及內務長將來有機會被削權命運.
慎防 慎防.
現發起公投, 敬希各會員處理之, 星星之火 足以燎原呀.
防範未燃, 大家有責, 責無傍太.
if no me 開公投, who ?
if not now, when ?
(3) 相關證據,如超連結或截圖等:
http://hkgalden.com/view/36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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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通過封鎖公投的條件:
(1)於三小時內取得另外五名會員留言和議封鎖;
(2a)於三小時後,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20
或
(2b)於三小時內的任何時刻,贊成封鎖數目達到總票數的三分之二以上,且贊成封鎖數目不少於50
則封鎖公投獲通過,該會員需被封鎖,而公投繼續進行;否則本次公投被否決而作廢。於已成立的封鎖公投之投票期結束後,以第二個三分位數之投票選項為結果,並依據「版規及違反版規之相關罰則」決定最終刑期。其中,如果結果為「反對封鎖」,則解除對該名會員之封鎖及刪除該次犯罪記錄
請各會員盡義務,認真審視案情,作出合理判斷,並投票(或和議)保障眾會員(包括嫌疑犯)利益。會員也可先參考《封鎖會員記錄》中的過往案例,避免雙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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