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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難民財 港女月賣$48萬難民食物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61112/55907534

網上買賣超市現金券非常普遍,惟近月網上多個討論區及拍賣平台,忽然冒出大批賣家平價出售面值100元的惠康「食物券」,更聲稱「多多都有」,《蘋果》追查發現,該批食物券全部為政府公帑,部份更是發放予難民的食物援助,列明不可轉售圖利,竟淪為不法之徒轉售圖利工具,其中一名賣家港女更自言月賺4,000元,每月就賣出價值48萬元的食物券。有大律師表示,買賣雙方隨時墮入法網,更可能干犯串謀詐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14年。

記者:金敏琍 黃學潤 林熊 攝影:麥超億 周子惇
近月在網上大量湧現的一款每本12張、每張面值100元的食物券放售,驟眼看跟一般惠康現金券相似,雖然賣家以每本75折至85優惠出售,但用途限制多多,有賣家特別註明,該食物券只可購買米、食油、餅乾、凍肉,但酒精類飲品、雪糕和零食等一律不可。

不過賣家不愁無客,大批買家爽快落「柯打」,有人更豪花4,000元購買,惟食物券卻源源不絕,有賣家更豪言「百幾本都有」,令部份網民起疑,由於食物券開支來自公帑,有網民擔心犯法,向勸說賣家「收手」,卻不被理會,遂向《蘋果》投訴。

記者追查發現,該批食物券均來自一間致力援助難民的機構「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難民每月可領取一本面值1,200元的食物券,到超巿購買食物後,必須拿取收據交回機構,才獲每月續領食物券援助,惟賣家卻聲稱「多多都有」,事件極不尋常,記者遂以買家身份相約其中一名賣家Maggie於港鐵站交收。

一名打扮斯文的港女到來,隨即於手袋內拿出大叠食物券,記者質疑食物券真偽及其來源時,她即霸氣道:「梗係唔係偷返嚟,個個都係咁買,上面就係差館!」並催促記者盡快決定買不買,「唔止你一個,你睇我要繼續做生意,你諗清楚先啦,唔好嘥時間,你有問題再call返我囉!」

記者隨即表明身份,Maggie反應明顯有點膽怯,更初辯稱:「只係義務幫朋友嘅朋友,佢哋係印度、越南、孟加拉人,佢哋有資格揸呢啲券,我義務將啲券變做錢,因為錢對佢哋來說緊要過券。」她又從袋中掏出19本、面值近2.3萬元的食物券,更指稱全部由ISS發出,有效期至今年年底前。

經記者多番質疑下,Maggie最終承認賣食物券賺錢,更解釋一年前在餐廳內結識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Khan,對方教路以出售食物券圖利,由於她無業遂以拍擋形式經網上轉售。「我每叠都係賺10蚊至20蚊,每月Khan會畀100叠券我,最好景個月賺到4,000蚊。」按她每本賺10元計算,即一個月賣出4,800張、合共面值48萬元的食物券!

據Maggie透露,該批食物券來自ISS的難民,包括印度、越南、孟加拉等,他們將每月獲發的食物券出售,輾轉到她的手上,「可能佢哋唔鍾意去惠康同百佳,鍾意去佳寶平啲,或者去街市,我都係幫佢哋變cash啫!」Maggie不認為自己有錯,但事實上可能犯下刑事罪行。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食物券目的是向合資格受助者提供食物援助,並且列明不能轉售,若受助者違反領取食物券時向機構作出的協議、甚至「發假誓」,則已構成虛假聲明,屬刑事罪行,最高刑罰判囚兩年;一旦發現受助人與轉售的中介人有協定,向有關機構騙取食物券再作轉售圖利,更加可能構成串謀詐騙罪,最高刑罰可判囚14年。
Good0Bad7
2016/11/12, 12:41:50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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