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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廣告super]通訊局裁定無綫有節目為贊助商宣傳違守則 罰20萬元
無綫電視翡翠台在4月17日的《萬千星輝睇真D》節目加插廣告材料,為節目贊助商宣傳收費電視節目服務 (OTT),通訊局裁定節目違反《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須罰款20萬元。

另外,在7月17日的節目《萬千星輝放暑假》,亦有上述類似表達方式,但由於節目播放時無綫仍未收到上一個節目的違規結論,通訊局考慮後決定列作特殊情況,不作獨立懲處。

至於無綫在節目《東張西望》及《娛樂頭條》宣傳該OTT服務,通訊局亦向無綫發出警告,要求遵守相關條文。

另外,ViuTV在5至8月播放的新聞報道,部分沒有提供字幕,通訊局向ViuTV發出勸喻。

今年6月19日無綫翡翠台、港台電視31台及31A台播放,以及同日重播的《城市論壇》節目,收錄台下1名觀眾講粗口,通訊局向港台發出勸喻。7月21日港台普通話台電台節目《e線金融網》有聽眾在節目中講粗口,通訊局亦發出勸喻。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98171-20161122.htm?spTabChangeable=0
Good3Bad1
2016/11/22, 7:20:50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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