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alden內務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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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否更改三個月一任內務長
選一次要大半個月
之後任期只有三個月
如果只係為有人監察會員有否違規
去ban人
有必要三個月更換一次?
做得幾好都只能連任一次?

如果想修改版規
三個月更是不足
公投通過修例次數一頻繁
會員就會對本來非討論區主要內容嘅版規厭惡

建議不如增加(選?)管理員(admin)
而非浪費時間去選欠缺實權嘅內務長
膠登欠缺的不是ban人嘅內務長
是盡責嘅admin
Good2Bad2
2016/12/14, 7:54:49 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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