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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務-不信任動議]- 不滿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 (ID: 14231) 擅自公開會員個人資料
本人根據《內務長適用法》,向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 (ID: 14231)發動不信任動議。
在http://hkgalden.com/view/396927中,[#ff0011]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公開會員 堅系爆囝(ID: 1105)之個人資料或照片等私隱[/#ff0011](部份已被管理員刪除)。
另外,涉事貼文中除了有會員 堅系爆囝(ID: 1105)之個人資料或照片等私隱外,[#ff0011]還公開了其他會員的秘密通訊內容[/#ff0011]。香港法例保障市民的秘密通訊不被侵犯,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之行為[#ff0011]更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嫌[/#ff0011]。
本人曾任內務長一職,會有機會接觸到會員的資料。雖是次之資料並非由膠登收得,但[#ff0011]作為內務長應有良好的職業操守。而是次事件乃是明顯的瀆職行為,令會員擔心有人會藉公權力胡作非為[/#ff0011]。
根據《內務長適用法》,聯署規則如下:
1. 聯署期為3日(72小時)。
2. 會員在聯署帖中留言和議,並留下自己的會員編碼,即被視為有效聯署。
3. 當取得50位或以上會員(包括發起人,而不包括內務長)聯署,即通過對該內務長的不信任動議,其它內務長必須盡快發起「罷免公投」。
4. 若72小時內無法取得50位會員聯署,該「不信任動議」不獲通過。
[#ff0011]在此我懇請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立即引咎辭職,並向所有會員道歉。[/size=6][/b][/#ff0011]
在http://hkgalden.com/view/396927中,[#ff0011]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公開會員 堅系爆囝(ID: 1105)之個人資料或照片等私隱[/#ff0011](部份已被管理員刪除)。
另外,涉事貼文中除了有會員 堅系爆囝(ID: 1105)之個人資料或照片等私隱外,[#ff0011]還公開了其他會員的秘密通訊內容[/#ff0011]。香港法例保障市民的秘密通訊不被侵犯,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之行為[#ff0011]更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嫌[/#ff0011]。
本人曾任內務長一職,會有機會接觸到會員的資料。雖是次之資料並非由膠登收得,但[#ff0011]作為內務長應有良好的職業操守。而是次事件乃是明顯的瀆職行為,令會員擔心有人會藉公權力胡作非為[/#ff0011]。
根據《內務長適用法》,聯署規則如下:
1. 聯署期為3日(72小時)。
2. 會員在聯署帖中留言和議,並留下自己的會員編碼,即被視為有效聯署。
3. 當取得50位或以上會員(包括發起人,而不包括內務長)聯署,即通過對該內務長的不信任動議,其它內務長必須盡快發起「罷免公投」。
4. 若72小時內無法取得50位會員聯署,該「不信任動議」不獲通過。
[#ff0011]在此我懇請內務長 高橋李依老公立即引咎辭職,並向所有會員道歉。[/size=6][/b][/#ff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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